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5.启14:10, 11.“他也必喝神烈怒的酒,此酒在神愤怒的杯中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表示他们歪曲圣言的良善和真理,并使生命充满这些歪曲。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因为“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的神烈怒的酒”表示被歪曲的圣言真理。“神愤怒的杯”表示同样被歪曲的通向良善的真理。“喝”表示采用这些被歪曲的真理,或使生命充满它们。“酒”表示圣言的真理(可参看AR 316节);“神烈怒的酒”表示被玷污和歪曲的圣言真理(AR 632节);显然,“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表示它被歪曲;“杯”与“酒”所表相同,因为杯子是盛酒的。“喝”之所以表示使生命充满它们,是因为这话是对那些照着唯信称义的教义生活之人说的(参看AR 634节)。在诗篇,“掺杂(或调和)的酒”和“掺杂(或搀杂)”表示对真理的歪曲:
耶和华手里有杯,那酒被调和,满了搀杂的料,祂倒出来,地上的恶人必都喝。(诗篇75:8)
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经上一起提到“烈怒(或怒气)”和“愤怒(或恼怒、忿怒等)”,在这种情况下,“烈怒”论及邪恶,“愤怒”论及虚假,因为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发“烈怒”,而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处于“愤怒”;在圣言中,这两者都被归于耶和华,也就是被归于主,但这是指人对主发烈怒和愤怒(参看AR 525节)。在圣言中,经上一起提到“烈怒(或怒气)”和“愤怒(或恼怒)”,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耶和华在愤怒和烈怒中临到;在祂愤怒中发烈怒的日子,地必离其本位。(以赛亚书13:5, 9, 13)
又:
亚述,我怒气的棍,我要吩咐他攻击我所恼怒的百姓,(以赛亚书10:5-6)
耶利米书:
我要在怒气和愤怒中攻击你们。(耶利米书21:5)
以赛亚书:
耶和华向所有民族发烈怒,向他们的全军发愤怒。(以赛亚书34:2)
又:
耶和华必以愤怒和烈怒施行报应。(以赛亚书66:15)
又:
我要在烈怒中踹下众民,在我的愤怒中使他们喝醉。(以赛亚书63:6)
耶利米书:
我的怒气和我的愤怒必倾在这地方。(耶利米书7:20)
此外还有其它经文(如耶利米书33:5; 以西结书5:13; 申命记29:28);有些经文提到“发烈怒(wrath of anger)”(如以赛亚书13:13; 诗篇78:49, 50; 申命记6:14, 15)。以赛亚书:
公义和力量惟独在乎耶和华,凡向祂发大怒的,都必蒙羞。(以赛亚书45:24)
517.“就有烧着的大星好像一盏灯从天上落下来”表示圣言的真理被自我之爱歪曲了。这从“星”和“烧着好像一盏灯”的含义清楚可知:“星”是指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以及来自圣言的知识的真理和良善(参看AE 72, 402节);“烧着好像一盏灯”是指被自我之爱歪曲,“烧着”论及自我之爱,因为这爱由“火”来表示(参看AE 504c节),“一盏灯”表示圣言、教义和信仰的真理(也可参看AE 274节)。由此可见,“就有烧着的大星好像一盏灯从天上落下来”表示圣言的真理被自我之爱歪曲了。
必须知道,所有处于自我之爱的人若研究圣言,都会歪曲圣言的真理。原因在于,一切真理都由主那里从天堂而降,无一来自人的自我;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沉浸于他们的自我,由此获得关于圣言真理的一切思维观念。正因如此,他们歪曲这些真理,不仅在圣言字义上歪曲,还在对其中的真理的理解上歪曲;因为不按话语的真正意义来理解话语,就是歪曲它们。
人的思维有两种状态,当他从主处于对真理的思维时是一种状态,当他从自己处于对真理的思维时是另一种状态。当他从主处于对真理的思维时,他的心智甚至被提升到天堂之光,他从这光获得光照和对真理的正确感知。但当他从自己处于对真理的思维时,他的心智坠入世界之光;这光在属灵事物,或天堂和教会的事物上就是幽暗;人在幽暗中只能看见诸如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火中闪耀出来的那类事物,这些事物本身是反对真理的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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