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5.启14:10, 11.“他也必喝神烈怒的酒,此酒在神愤怒的杯中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表示他们歪曲圣言的良善和真理,并使生命充满这些歪曲。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因为“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的神烈怒的酒”表示被歪曲的圣言真理。“神愤怒的杯”表示同样被歪曲的通向良善的真理。“喝”表示采用这些被歪曲的真理,或使生命充满它们。“酒”表示圣言的真理(可参看AR 316节);“神烈怒的酒”表示被玷污和歪曲的圣言真理(AR 632节);显然,“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表示它被歪曲;“杯”与“酒”所表相同,因为杯子是盛酒的。“喝”之所以表示使生命充满它们,是因为这话是对那些照着唯信称义的教义生活之人说的(参看AR 634节)。在诗篇,“掺杂(或调和)的酒”和“掺杂(或搀杂)”表示对真理的歪曲:
耶和华手里有杯,那酒被调和,满了搀杂的料,祂倒出来,地上的恶人必都喝。(诗篇75:8)
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经上一起提到“烈怒(或怒气)”和“愤怒(或恼怒、忿怒等)”,在这种情况下,“烈怒”论及邪恶,“愤怒”论及虚假,因为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发“烈怒”,而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处于“愤怒”;在圣言中,这两者都被归于耶和华,也就是被归于主,但这是指人对主发烈怒和愤怒(参看AR 525节)。在圣言中,经上一起提到“烈怒(或怒气)”和“愤怒(或恼怒)”,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耶和华在愤怒和烈怒中临到;在祂愤怒中发烈怒的日子,地必离其本位。(以赛亚书13:5, 9, 13)
又:
亚述,我怒气的棍,我要吩咐他攻击我所恼怒的百姓,(以赛亚书10:5-6)
耶利米书:
我要在怒气和愤怒中攻击你们。(耶利米书21:5)
以赛亚书:
耶和华向所有民族发烈怒,向他们的全军发愤怒。(以赛亚书34:2)
又:
耶和华必以愤怒和烈怒施行报应。(以赛亚书66:15)
又:
我要在烈怒中踹下众民,在我的愤怒中使他们喝醉。(以赛亚书63:6)
耶利米书:
我的怒气和我的愤怒必倾在这地方。(耶利米书7:20)
此外还有其它经文(如耶利米书33:5; 以西结书5:13; 申命记29:28);有些经文提到“发烈怒(wrath of anger)”(如以赛亚书13:13; 诗篇78:49, 50; 申命记6:14, 15)。以赛亚书:
公义和力量惟独在乎耶和华,凡向祂发大怒的,都必蒙羞。(以赛亚书45:24)
327.“说,你配拿书卷并打开其印”表示主从神性人身拥有全能和全知。这从前面的一切清楚可知,至此所论述的主题是,主从神性人身拥有全能和全知,故审判属于祂。“你配拿书卷并打开其印”表示这一点,这从自本章开头到现在这一节所解释的一系列事物明显看出来,我想按顺序引用它们,即:“我看见坐宝座的右手中”表示全能与全知方面的主(AE 297节);“有书卷,里面和背面都写着字,用七印封严了”表示天上和地上所有人的生命状态都完全隐藏了(AE 299, 300节);“我看见一位强有力的天使,大声宣告说,有谁配打开那书卷,松开那七印呢”表示探查是否有这样的人,他能知道并察觉所有人的生命状态(AE 302, 303节);“在天上,地上,地底下,没有人能打开那书卷”表示根本没有人能凭自己如此行(AE 304a节);“看哪,来自犹大支派的狮子,大卫的根,已经得胜,能打开那书卷,松开那七印”表示主凭自己的能力征服地狱,使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都恢复秩序,这是通过在祂的人身里面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做到的(AE 309, 310节);“我看见一只羔羊站立,有七角七眼”表示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祂从这神性人身拥有全能和全知(AE 314, 316a,b, 317节);“这羔羊前来,从坐宝座的右手里拿了书卷”表示这些事物来自祂的神性人身(AE 319节)。由此清楚可知,此处“你配拿书卷并打开其印”表示主从神性人身拥有全能和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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