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4.“若有人拜兽和兽像,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承认并接受唯信称义和唯信得救的教义之人确认它,并照之生活。“拜兽”表示承认这信(AR 580节)。“拜兽像”表示承认并接受这教义(AR 603节)。“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以爱和信来接受这教义,并确认它(AR 605, 606节);由于那些以爱和信来确认这教义的人也会照之生活,所以所指的也是这一点。
接受该教义有三个阶段,这些话就描述了这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承认这个教义;第二个阶段是在自己里面确认它;第三个阶段是照之生活;承认它是在思维里面实现的;在自己里面确认它是在理解力里面实现的;而照之生活是在意愿里面实现的。有些人处于第一个阶段,还没有处于第二和第三个阶段;有些人处于第一和第二个阶段,还没有处于第三个阶段;但处于第三个阶段,即照之生活阶段的人,就是接下来的几节(启14:10, 11)所论及的那些人。照之生活就是无视邪恶,认为邪恶不会定罪,因为使人得救的,不是律法的作为,而是唯信。照之生活也是无视良善,在自己里面认为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除非这善是邀功的或追求功德的。因此,他们是那些仅仅因文明道德的法律,而不是因神性律法而避开邪恶的人;他们就是那些只为自己和世界,因而出于自我之爱,而不是为了主,因而不是出于对邻之爱而行善的人。
现在接下来的话(启14:10, 11)之所以论及这些人,是因为只进入思维和理解力的一切都不会定罪;但进入意愿的东西会定罪,因为这会进入生命,并保留下来。事实上,没有任何东西能进入意愿,除非它也属于爱,爱是人的生命。他们也是那些不反省自己,认识自己的罪并悔改的人;因此,他们被定罪;因为他们心里说:“有必要反省,或认识和承认罪,并悔改吗?这一切不都包括在唯信里面了吗?”我在灵界见过许多这样的人,他们避恶行善,只是因文明道德的法律,而非同时因属灵的律法,他们被扔进了地狱。
启14:14
904.启14:14.“我又观看”表示关于善人与恶人分离的预言。这从“观看”的含义清楚可知,“观看”涉及后来所看到的事物,这些就是后来被描述,或接下来的事物。由于这些在灵义上涉及善人与恶人的第一次或总体分离,所以此处“我观看”表示关于这次分离的预言。要知道,本章接下来的经文预言了总体上的分离,接下来的几章则预言了具体或细节的分离,由“七位天使拿着盛神烈怒的七瓶”来描述。根据神序,善人与恶人的分离就应如此来描述;这神序是,总体之物应先于具体和最具体或细节事物被描述。根据神序,总体之物在先,是为了细节可以植入它们,并被适当安排,变得同质化,并照着密切关系而联结在一起。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所说的,即:总体事物在先,具体事物植入总体事物,最具体的事物或细节植入具体事物(AC 920, 4325, 4329, 4345, 5208, 6089节)。对正在重生的人来说,总体事物在先,具体事物和最具体的事物或细节按顺序随之而来(AC 3057, 4345, 4383, 6089节)。然后,在他里面,一切事物都服从总体,由此建立联系(AC 5339节)。总体可能充满无数事物(AC 7131节)。人总体上是怎样,在每个细节上就怎样(AC 917, 1040, 1316节)。总体上掌权之物在一切和每个事物中(AC 6159, 7648, 8067, 8853–8857, 8865节)。引证这一切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为何此处首先阐述总体和普遍事物,然后阐述具体和细节,或说具体和最具体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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