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4.“若有人拜兽和兽像,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承认并接受唯信称义和唯信得救的教义之人确认它,并照之生活。“拜兽”表示承认这信(AR 580节)。“拜兽像”表示承认并接受这教义(AR 603节)。“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以爱和信来接受这教义,并确认它(AR 605, 606节);由于那些以爱和信来确认这教义的人也会照之生活,所以所指的也是这一点。
接受该教义有三个阶段,这些话就描述了这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承认这个教义;第二个阶段是在自己里面确认它;第三个阶段是照之生活;承认它是在思维里面实现的;在自己里面确认它是在理解力里面实现的;而照之生活是在意愿里面实现的。有些人处于第一个阶段,还没有处于第二和第三个阶段;有些人处于第一和第二个阶段,还没有处于第三个阶段;但处于第三个阶段,即照之生活阶段的人,就是接下来的几节(启14:10, 11)所论及的那些人。照之生活就是无视邪恶,认为邪恶不会定罪,因为使人得救的,不是律法的作为,而是唯信。照之生活也是无视良善,在自己里面认为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除非这善是邀功的或追求功德的。因此,他们是那些仅仅因文明道德的法律,而不是因神性律法而避开邪恶的人;他们就是那些只为自己和世界,因而出于自我之爱,而不是为了主,因而不是出于对邻之爱而行善的人。
现在接下来的话(启14:10, 11)之所以论及这些人,是因为只进入思维和理解力的一切都不会定罪;但进入意愿的东西会定罪,因为这会进入生命,并保留下来。事实上,没有任何东西能进入意愿,除非它也属于爱,爱是人的生命。他们也是那些不反省自己,认识自己的罪并悔改的人;因此,他们被定罪;因为他们心里说:“有必要反省,或认识和承认罪,并悔改吗?这一切不都包括在唯信里面了吗?”我在灵界见过许多这样的人,他们避恶行善,只是因文明道德的法律,而非同时因属灵的律法,他们被扔进了地狱。
1053.启17:7.天使对我说,你为什么惊奇呢?我要将这女人和驮着她的那七头十角兽的奥秘告诉你”表示一切事物的显现。这是显而易见的,不用解释。至于每个细节表示什么,如“惊奇”、“女人的奥秘”、“朱红色的兽”、“七头”和“十角”,这在前文已经说明,并且将在下文进一步得到解释。
(关于第二种亵渎)
还有一种对圣物的亵渎发生在那些以统治为目的,以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圣物为手段的人身上。根据神序,天堂和教会,因而它们的圣物应是目的,而统治应是促进这一目的的手段。因为当圣物是目的,统治是手段时,主就得到敬拜和崇拜;但当统治是目的,圣物是手段时,被敬拜和崇拜的,就是人,而不是主了。因为手段看待目的,就像仆人看待主人一样,而目的看待手段,则像主人看待仆人一样。因此,正如一个主人照着仆人对他意愿的服从而看重和喜爱他们,同样,一个以统治为目的的人则照着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圣物对他的目的,也就是统治的服从而看重和喜爱它们。另一方面,正如当仆人不再服从主人的意愿或命令时,主人就轻视并解雇他们,让其他人取而代之,同样,对一个以统治为目的的人来说,当教会的圣物不服从他的目的,也就是统治时,他就会轻视并弃绝它们,让其它事物取而代之。
由此清楚可知,对那些以统治为目的的人来说,圣物无足轻重,除非它们服从于目的;当它们服从于这个目的时,它们就不是神圣的,而是亵渎的。原因在于,当目的是统治时,它就是这个人自己;这目的因是自我之爱,故是他的自我;严格来说,或就本身而言,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事实上是亵渎的,目的将手段与它自己联合起来,以便它们成为一体。所有从事神圣事工,利用教会的圣物寻求自己的尊崇和荣耀,并且让其内心感到快乐的,是这些,而不是功用,也就是灵魂拯救的人都处于这种亵渎。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