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634

634.“若有人拜兽

634.“若有人拜兽和兽像,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承认并接受唯信称义和唯信得救的教义之人确认它,并照之生活。“拜兽”表示承认这信(AR 580节)。“拜兽像”表示承认并接受这教义(AR 603节)。“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以爱和信来接受这教义,并确认它(AR 605, 606节);由于那些以爱和信来确认这教义的人也会照之生活,所以所指的也是这一点。
接受该教义有三个阶段,这些话就描述了这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承认这个教义;第二个阶段是在自己里面确认它;第三个阶段是照之生活;承认它是在思维里面实现的;在自己里面确认它是在理解力里面实现的;而照之生活是在意愿里面实现的。有些人处于第一个阶段,还没有处于第二和第三个阶段;有些人处于第一和第二个阶段,还没有处于第三个阶段;但处于第三个阶段,即照之生活阶段的人,就是接下来的几节(启14:10, 11)所论及的那些人。照之生活就是无视邪恶,认为邪恶不会定罪,因为使人得救的,不是律法的作为,而是唯信。照之生活也是无视良善,在自己里面认为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除非这善是邀功的或追求功德的。因此,他们是那些仅仅因文明道德的法律,而不是因神性律法而避开邪恶的人;他们就是那些只为自己和世界,因而出于自我之爱,而不是为了主,因而不是出于对邻之爱而行善的人。
现在接下来的话(启14:10, 11)之所以论及这些人,是因为只进入思维和理解力的一切都不会定罪;但进入意愿的东西会定罪,因为这会进入生命,并保留下来。事实上,没有任何东西能进入意愿,除非它也属于爱,爱是人的生命。他们也是那些不反省自己,认识自己的罪并悔改的人;因此,他们被定罪;因为他们心里说:“有必要反省,或认识和承认罪,并悔改吗?这一切不都包括在唯信里面了吗?”我在灵界见过许多这样的人,他们避恶行善,只是因文明道德的法律,而非同时因属灵的律法,他们被扔进了地狱。

最后的审判(续) #83

83.有些狂热的灵人

十二、灵界中的贵格会教徒 

83.有些狂热的灵人与其他所有灵人分开;他们头脑如此愚蠢、迟钝,以至于自以为是圣灵。当贵格会刚刚兴起时,这些灵人就从他们所游荡的周围森林中被引出来。他们侵扰了许多人,使他们充满这种信念:他们是受圣灵驱使的。由于他们从肉体上明显感觉到作用于他们的流注,所以这种宗教信念如此占据他们,甚至到了他们自以为比其他人更神圣、更被光照的地步。结果,让他们放弃他们的宗教信念是不可能的。那些坚信不疑的人死后就会陷入类似的狂热状态;他们与其他灵人分开,并被驱逐到森林中的同类灵人当中;在那里,从远处看,他们就像野猪。那些没有坚信这些观念的人先是与其他灵人分开,然后被送到南部边缘一个类似旷野的地方,在那里有洞穴给他们作聚会敬拜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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