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4.“若有人拜兽和兽像,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承认并接受唯信称义和唯信得救的教义之人确认它,并照之生活。“拜兽”表示承认这信(AR 580节)。“拜兽像”表示承认并接受这教义(AR 603节)。“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以爱和信来接受这教义,并确认它(AR 605, 606节);由于那些以爱和信来确认这教义的人也会照之生活,所以所指的也是这一点。
接受该教义有三个阶段,这些话就描述了这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承认这个教义;第二个阶段是在自己里面确认它;第三个阶段是照之生活;承认它是在思维里面实现的;在自己里面确认它是在理解力里面实现的;而照之生活是在意愿里面实现的。有些人处于第一个阶段,还没有处于第二和第三个阶段;有些人处于第一和第二个阶段,还没有处于第三个阶段;但处于第三个阶段,即照之生活阶段的人,就是接下来的几节(启14:10, 11)所论及的那些人。照之生活就是无视邪恶,认为邪恶不会定罪,因为使人得救的,不是律法的作为,而是唯信。照之生活也是无视良善,在自己里面认为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除非这善是邀功的或追求功德的。因此,他们是那些仅仅因文明道德的法律,而不是因神性律法而避开邪恶的人;他们就是那些只为自己和世界,因而出于自我之爱,而不是为了主,因而不是出于对邻之爱而行善的人。
现在接下来的话(启14:10, 11)之所以论及这些人,是因为只进入思维和理解力的一切都不会定罪;但进入意愿的东西会定罪,因为这会进入生命,并保留下来。事实上,没有任何东西能进入意愿,除非它也属于爱,爱是人的生命。他们也是那些不反省自己,认识自己的罪并悔改的人;因此,他们被定罪;因为他们心里说:“有必要反省,或认识和承认罪,并悔改吗?这一切不都包括在唯信里面了吗?”我在灵界见过许多这样的人,他们避恶行善,只是因文明道德的法律,而非同时因属灵的律法,他们被扔进了地狱。
118.(2)若没有这种救赎,无人能得救,天使也不可能平安无事。首先必须说明何为救赎。救赎意味着摆脱诅咒,从永死中解救出来,从地狱中拯救出来,从魔鬼手中释放被掳的和受捆绑的。主是通过制服地狱,建立一个新天堂做到这一切的。人无法以其它方式得救,这是因为灵界与尘世联结得如此紧密,以致它们不可分割。这种联结尤其影响人的内层,也就是所谓的灵魂和心智。善人的内层与天使的灵魂和心智联结,恶人的内层与地狱灵的灵魂和心智联结。这种联结具有这样的性质:若天使与灵人从世人那里被带走,人必死去,如同一根木头。同样,若世人从天使和灵人那里被带走,他们也不能继续存在。这清楚表明为何救赎在灵界进行,为何在地上的教会建立之前,天堂与地狱有必要归入秩序。这在启示录说得很清楚,那里说明,创造新天堂之后,新耶路撒冷,也就是新教会,从那天堂而降(启示录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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