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634

634.“若有人拜兽

634.“若有人拜兽和兽像,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承认并接受唯信称义和唯信得救的教义之人确认它,并照之生活。“拜兽”表示承认这信(AR 580节)。“拜兽像”表示承认并接受这教义(AR 603节)。“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以爱和信来接受这教义,并确认它(AR 605, 606节);由于那些以爱和信来确认这教义的人也会照之生活,所以所指的也是这一点。
接受该教义有三个阶段,这些话就描述了这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承认这个教义;第二个阶段是在自己里面确认它;第三个阶段是照之生活;承认它是在思维里面实现的;在自己里面确认它是在理解力里面实现的;而照之生活是在意愿里面实现的。有些人处于第一个阶段,还没有处于第二和第三个阶段;有些人处于第一和第二个阶段,还没有处于第三个阶段;但处于第三个阶段,即照之生活阶段的人,就是接下来的几节(启14:10, 11)所论及的那些人。照之生活就是无视邪恶,认为邪恶不会定罪,因为使人得救的,不是律法的作为,而是唯信。照之生活也是无视良善,在自己里面认为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除非这善是邀功的或追求功德的。因此,他们是那些仅仅因文明道德的法律,而不是因神性律法而避开邪恶的人;他们就是那些只为自己和世界,因而出于自我之爱,而不是为了主,因而不是出于对邻之爱而行善的人。
现在接下来的话(启14:10, 11)之所以论及这些人,是因为只进入思维和理解力的一切都不会定罪;但进入意愿的东西会定罪,因为这会进入生命,并保留下来。事实上,没有任何东西能进入意愿,除非它也属于爱,爱是人的生命。他们也是那些不反省自己,认识自己的罪并悔改的人;因此,他们被定罪;因为他们心里说:“有必要反省,或认识和承认罪,并悔改吗?这一切不都包括在唯信里面了吗?”我在灵界见过许多这样的人,他们避恶行善,只是因文明道德的法律,而非同时因属灵的律法,他们被扔进了地狱。

圣爱与圣智 #14

1.5神-人里面的存

1.5神-人里面的存在和显现是有区别的一体

14.哪里有存在,哪里就有显现;两者离不开彼此,因为存在要藉着显现,不能脱离它。当理性心智思考是否可能有不显现的存在,或脱离存在的显现时,就会领悟这一点。既然一方只能与另一方同在,不能脱离对方,那么可推知,它们必为一体,不过是有区别的一体,就像爱与智慧那样;事实上,爱是存在,智慧是显现;因为爱若不在智慧中,就无法存在;智慧若不来自爱,也无法存在。因此,当爱在智慧中时,它才会显现。两者以这样一种方式成为一体:它们在思维中是可区分的,在运作中却是不可区分的。正因它们是在思维中,而不是在运作中可区分,所以我们才说它们是有区别的一体。神-人里面的存在与显现也像灵魂与身体那样是有区别的一体。灵魂不能脱离它的身体存在,身体也不能脱离它的灵魂存在。神-人的神性灵魂就是我们所说的神性存在,而神性身体则是我们所说的神性显现。以为灵魂能脱离身体存在、思考、有智慧,这是一个源自谬论的错误;因为每个人的灵魂在脱去它在世上所携带的物质外壳后,都会存在于一个属灵身体(以下简称灵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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