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4.“若有人拜兽和兽像,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承认并接受唯信称义和唯信得救的教义之人确认它,并照之生活。“拜兽”表示承认这信(AR 580节)。“拜兽像”表示承认并接受这教义(AR 603节)。“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以爱和信来接受这教义,并确认它(AR 605, 606节);由于那些以爱和信来确认这教义的人也会照之生活,所以所指的也是这一点。
接受该教义有三个阶段,这些话就描述了这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承认这个教义;第二个阶段是在自己里面确认它;第三个阶段是照之生活;承认它是在思维里面实现的;在自己里面确认它是在理解力里面实现的;而照之生活是在意愿里面实现的。有些人处于第一个阶段,还没有处于第二和第三个阶段;有些人处于第一和第二个阶段,还没有处于第三个阶段;但处于第三个阶段,即照之生活阶段的人,就是接下来的几节(启14:10, 11)所论及的那些人。照之生活就是无视邪恶,认为邪恶不会定罪,因为使人得救的,不是律法的作为,而是唯信。照之生活也是无视良善,在自己里面认为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除非这善是邀功的或追求功德的。因此,他们是那些仅仅因文明道德的法律,而不是因神性律法而避开邪恶的人;他们就是那些只为自己和世界,因而出于自我之爱,而不是为了主,因而不是出于对邻之爱而行善的人。
现在接下来的话(启14:10, 11)之所以论及这些人,是因为只进入思维和理解力的一切都不会定罪;但进入意愿的东西会定罪,因为这会进入生命,并保留下来。事实上,没有任何东西能进入意愿,除非它也属于爱,爱是人的生命。他们也是那些不反省自己,认识自己的罪并悔改的人;因此,他们被定罪;因为他们心里说:“有必要反省,或认识和承认罪,并悔改吗?这一切不都包括在唯信里面了吗?”我在灵界见过许多这样的人,他们避恶行善,只是因文明道德的法律,而非同时因属灵的律法,他们被扔进了地狱。
105.灵界太阳处在中间高度,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首先,从这太阳发出的热与光可因此保持适中的强度,从而保持均等比例,由此被适当调和。因为如果这太阳高于中间高度,居民就会感觉热多于光;如果低于中间高度,居民就会感觉光多于热;正如地上当太阳高于或低于中空处时的情形;当过高时,热的增长超过光;当过低时,光的增长超过热。事实上,光在夏天和在冬天是一样的,但热却根据太阳的高度而增强或减弱。灵界太阳出现在天使天堂之上中间高度的第二个原因是:它使所有天使天堂都处于恒春气候,使天使处于平安的状态,因为这种状态对应于地上的春天。第三,它能让天使将脸始终转向主,举目仰望祂。因为天使无论身体转向何方,脸总是朝向东方,因而总是朝向主。这是灵界特有的现象。如果灵界太阳高于或低于中间高度,那是不可能实现的,如果出现在头顶上的正上方,那就更不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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