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29.“把荣耀归给祂,因祂审判的时刻到了”表示对使得教会成为一个教会的一切圣言真理都来自主,各人将照这真理而受审判的承认和宣认。“把荣耀归给祂”表示承认和宣认一切真理都来自主(AR 249节)。由于使得教会成为一个教会的一切真理都来自圣言,所以所指的是圣言的真理。“因祂审判的时刻到了”表示因为各人将照圣言的真理而受审判。所表示的是这一点,因为“把荣耀归给祂”表示承认和宣认一切圣言真理都来自主,现在经上说“因审判的时刻到了”,“因”涉及作为原因的这一点。圣言的真理将审判每个人(AR 233, 273节);教会来自圣言,其品质取决于它对圣言的理解,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6-79节)。由此明显可知,这些话的灵义就如前面所说的那样。这是因为天上的天使只感知“荣耀”是神性真理,由于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主,所以他们只感知“把荣耀归给祂”是承认和宣认一切真理都来自祂。事实上,天堂里的一切荣耀都不是来自其它源头,天堂社群在何等程度上处于神性真理,那里的一切事物就在何等程度上光辉灿烂,天使们也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荣耀的光辉之中。
“荣耀”表示神性真理,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在旷野有人声呼喊,预备耶和华的路;耶和华的荣耀必然显现,一切肉体都必看见。(以赛亚书40:3, 5 )
又:
发光;因为你的光已经来到,耶和华的荣耀已升起照耀你。耶和华要升起照耀你,祂的荣耀要现在你身上。(以赛亚书60:1-2)
又:
我要使你作人民的约,作外邦人的光,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别人。(以赛亚书42:6, 8)
又:
我为我自己的缘故,甚至为了我自己的缘故,必行这事,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别人。(以赛亚书48:11)
又:
他们从日出之地必敬畏祂的荣耀,救赎主必来到锡安。(以赛亚书59:19, 20)
又:
你的光必暴发如破晓,耶和华的荣耀必招聚你。(以赛亚书58:8)
又:
我必来聚集所有民族和舌头,好叫他们可以看见我的荣耀。(以赛亚书66:18)
民数记:
耶和华说,我活着,全地都要充满耶和华的荣耀。(民数记14:21)
以赛亚书:
祂的荣耀充满全地。(以赛亚书6:3)
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神就是圣言。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那是真光;圣言成了肉身,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约翰福音1:1, 4, 9, 14)
又:
以赛亚当看见祂的荣耀时,就说了这些话。(约翰福音12:41)
马太福音:
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4:3, 30)
诗篇:
诸天述说神的荣耀。(诗篇19:1)
又:
列族必敬畏耶和华的名,地上的列王必敬畏你的荣耀。因为祂建造了锡安,在祂荣耀里显现。(诗篇102:15, 16)
启示录:
神的荣耀光照圣耶路撒冷,她的羔羊是灯,得救的列族要在城的光里行走。(启示录21:23-25)
马太福音:
人子要在祂荣耀里降临。祂要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马太福音25:31;马可福音8:38)
出埃及记:
耶和华的荣耀充满并遮盖帐幕。(出埃及记40:34, 35; 利未记9:23, 24; 民数记14:10-12; 16:19, 42)
列王纪:
它充满耶和华的家。(列王纪上8:10, 11)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24:23; 以西结书1:28; 8:4; 9:3; 10:4, 18-19; 11:22-23; 路加福音2:32; 9:26; 约翰福音2:11; 7:18; 17:24)。
989.“兽的国就黑暗了”表示教会由此处于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这从“国”和“黑暗”的含义清楚可知:“国”是指真理方面的教会(参看AE 48, 683, 684, 685节);“黑暗”是指虚假(参看AE 526a,b节),在此是指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因为经上补充说:“他们因痛苦和疮就咬自己的舌头,亵渎天上的神。”前面各个地方已经说明,通过唯信,也就是通过与善行分离之信,他们驱逐了教会的一切真理,并带来了纯粹或绝对的虚假以取代之。当生活与信仰分离,从而被关在宗教信仰的大门之外时,情况不可能不是这样。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明,天堂来自婚姻,地狱来自通奸。现在要阐明当如何理解这句话。一个人与生俱来的遗传之恶不是来自吃了知识树的亚当,而是来自玷污良善、歪曲真理的父母,因而来自邪恶与虚假的婚姻,通奸之爱从该婚姻中存在。父母的主导爱衍生并转录到后代身上,并成为其性质的一部分。如果父母的爱是通奸之爱,那么它也是邪恶对虚假的爱,并虚假对邪恶的爱。人从这个源头中获得所有邪恶,并通过邪恶受制于地狱。这一切清楚表明,一个人通过通奸受制于地狱,除非他被主通过真理和照之的生活改造。任何人都不能被改造,除非他避开通奸如同地狱的,热爱婚姻如同天堂的。只有通过这种方式,遗传之恶才能被打破,并在后代身上变得更温和。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人从通奸的父母那里出生为一个地狱,但他仍不是为地狱,而是为天堂而生的。因为主规定,没有人因遗传之恶,只因这个人通过自己的生活而实际变成自己的邪恶而被判下地狱,这从死后的婴儿明显看出来:他们都被主收养,在祂的看顾之下在天堂接受教育,并得救了。这清楚表明,每个人都是为天堂,而不是为地狱而生的,尽管他因与生俱来的邪恶而是一个地狱。从通奸中出生的每个人都是这种情况,只要他自己没有成为一个通奸者。成为通奸者是指通过出于其中的快乐思想邪恶和虚假,并出于对它们的爱实行它们而生活在邪恶和虚假的婚姻之中。凡如此行的人都成为通奸者。根据神性公义,没有人因父母的邪恶受惩罚,人只因自己的邪恶受惩罚;因此,主规定,死后,一个人的遗传之恶不会返回或重现,但他自己的邪恶会返回或重现;正因这些邪恶返回或重现,那时人才会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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