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629

629.“把荣耀归给

629.“把荣耀归给祂,因祂审判的时刻到了”表示对使得教会成为一个教会的一切圣言真理都来自主,各人将照这真理而受审判的承认和宣认。“把荣耀归给祂”表示承认和宣认一切真理都来自主(AR 249节)。由于使得教会成为一个教会的一切真理都来自圣言,所以所指的是圣言的真理。“因祂审判的时刻到了”表示因为各人将照圣言的真理而受审判。所表示的是这一点,因为“把荣耀归给祂”表示承认和宣认一切圣言真理都来自主,现在经上说“因审判的时刻到了”,“因”涉及作为原因的这一点。圣言的真理将审判每个人(AR 233, 273节);教会来自圣言,其品质取决于它对圣言的理解,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6-79节)。由此明显可知,这些话的灵义就如前面所说的那样。这是因为天上的天使只感知“荣耀”是神性真理,由于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主,所以他们只感知“把荣耀归给祂”是承认和宣认一切真理都来自祂。事实上,天堂里的一切荣耀都不是来自其它源头,天堂社群在何等程度上处于神性真理,那里的一切事物就在何等程度上光辉灿烂,天使们也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荣耀的光辉之中。
“荣耀”表示神性真理,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在旷野有人声呼喊,预备耶和华的路;耶和华的荣耀必然显现,一切肉体都必看见。(以赛亚书40:3, 5 )
又:
发光;因为你的光已经来到,耶和华的荣耀已升起照耀你。耶和华要升起照耀你,祂的荣耀要现在你身上。(以赛亚书60:1-2)
又:
我要使你作人民的约,作外邦人的光,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别人。(以赛亚书42:6, 8)
又:
我为我自己的缘故,甚至为了我自己的缘故,必行这事,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别人。(以赛亚书48:11)
又:
他们从日出之地必敬畏祂的荣耀,救赎主必来到锡安。(以赛亚书59:19, 20)
又:
你的光必暴发如破晓,耶和华的荣耀必招聚你。(以赛亚书58:8)
又:
我必来聚集所有民族和舌头,好叫他们可以看见我的荣耀。(以赛亚书66:18)
民数记:
耶和华说,我活着,全地都要充满耶和华的荣耀。(民数记14:21)
以赛亚书:
祂的荣耀充满全地。(以赛亚书6:3)
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神就是圣言。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那是真光;圣言成了肉身,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约翰福音1:1, 4, 9, 14)
又:
以赛亚当看见祂的荣耀时,就说了这些话。(约翰福音12:41)
马太福音:
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4:3, 30)
诗篇:
诸天述说神的荣耀。(诗篇19:1)
又:
列族必敬畏耶和华的名,地上的列王必敬畏你的荣耀。因为祂建造了锡安,在祂荣耀里显现。(诗篇102:15, 16)
启示录:
神的荣耀光照圣耶路撒冷,她的羔羊是灯,得救的列族要在城的光里行走。(启示录21:23-25)
马太福音:
人子要在祂荣耀里降临。祂要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马太福音25:31;马可福音8:38)
出埃及记:
耶和华的荣耀充满并遮盖帐幕。(出埃及记40:34, 35; 利未记9:23, 24; 民数记14:10-12; 16:19, 42)
列王纪:
它充满耶和华的家。(列王纪上8:10, 11)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24:23; 以西结书1:28; 8:4; 9:3; 10:4, 18-19; 11:22-23; 路加福音2:32; 9:26; 约翰福音2:11; 7:18; 17:24)。

真实的基督教 #288

288.在圣言中,经

288.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及“律法”。有必要解释一下“律法”的严格意义、广泛意义和最广泛的意义分别是什么。严格来说,律法是指十诫,广泛意义来说,是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律例,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是指整部圣言。众所周知,严格来说,律法是指十诫。广泛来说,律法是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条例。这一点从从具体条例明显看出来,其中每一条在出埃及记中都被称为一条“律法”,如利未记:
这是赎愆祭的条例。(利未记7:1)
这是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7,11)
这是素祭的条例。(利未记6:14)
这是燔祭、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和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37)这是走兽和飞鸟的条例。(利未记11:46)
这条例是为生育的妇人,无论是生男生女。(利未记12:7)
这是大麻风的条例。(利未记13:59; 14:2, 32, 54, 57)
这是患漏症和梦遗之人的条例。(利未记15:32)
这是疑恨的条例。(民数记5:29,30)
这是拿细耳人的条例。(民数记6:13,21)
这是洁净的条例。(民数记19:14)
关于红母牛的条例。(民数记19:2)
有关立王的条例。(申命记17:15-19)
事实上,整个摩西五经被称为律法(申命记31:9,11,12,26;以及新约,如路加福音2:22; 24:44;约翰福音1:45;7:22, 23; 8:5等)。
保罗所说的遵行律法就是指这些条例,在那里他说,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马书3:28)。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很明显地看出来,如他对彼得所说的话,他责备彼得犹太化(加拉太书3:11-19),当时他在一节中三次说: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拉太书2:14,16)。最广泛来说,律法是指整部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
这话在诗篇(82:6)也说过。
众人回答说,我们听见律法上有话说,基督是永存的。(约翰福音12:34)
这话在诗篇(89:29;110:4)、但以理书(7:14)也说过。
这要应验他们律法上所写的话,他们无故地恨我。(约翰福音15:25)
这话在诗篇(35:19)也说过。
法利赛人说,官长岂有信他的呢?但这些不明白律法的百姓……(约翰福音7:48,49)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在上述经文中,律法均表示整部圣经。大卫诗篇中还有上千条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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