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629

629.“把荣耀归给

629.“把荣耀归给祂,因祂审判的时刻到了”表示对使得教会成为一个教会的一切圣言真理都来自主,各人将照这真理而受审判的承认和宣认。“把荣耀归给祂”表示承认和宣认一切真理都来自主(AR 249节)。由于使得教会成为一个教会的一切真理都来自圣言,所以所指的是圣言的真理。“因祂审判的时刻到了”表示因为各人将照圣言的真理而受审判。所表示的是这一点,因为“把荣耀归给祂”表示承认和宣认一切圣言真理都来自主,现在经上说“因审判的时刻到了”,“因”涉及作为原因的这一点。圣言的真理将审判每个人(AR 233, 273节);教会来自圣言,其品质取决于它对圣言的理解,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6-79节)。由此明显可知,这些话的灵义就如前面所说的那样。这是因为天上的天使只感知“荣耀”是神性真理,由于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主,所以他们只感知“把荣耀归给祂”是承认和宣认一切真理都来自祂。事实上,天堂里的一切荣耀都不是来自其它源头,天堂社群在何等程度上处于神性真理,那里的一切事物就在何等程度上光辉灿烂,天使们也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荣耀的光辉之中。

“荣耀”表示神性真理,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在旷野有人声呼喊,预备耶和华的路;耶和华的荣耀必然显现,一切肉体都必看见。(以赛亚书40:3, 5 )

又:

发光;因为你的光已经来到,耶和华的荣耀已升起照耀你。耶和华要升起照耀你,祂的荣耀要现在你身上。(以赛亚书60:1-2)

又:

我要使你作人民的约,作外邦人的光,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别人。(以赛亚书42:6, 8)

又:

我为我自己的缘故,甚至为了我自己的缘故,必行这事,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别人。(以赛亚书48:11)

又:

他们从日出之地必敬畏祂的荣耀,救赎主必来到锡安。(以赛亚书59:19, 20)

又:

你的光必暴发如破晓,耶和华的荣耀必招聚你。(以赛亚书58:8)

又:

我必来聚集所有民族和舌头,好叫他们可以看见我的荣耀。(以赛亚书66:18)

民数记:

耶和华说,我活着,全地都要充满耶和华的荣耀。(民数记14:21)

以赛亚书:

祂的荣耀充满全地。(以赛亚书6:3)

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神就是圣言。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那是真光;圣言成了肉身,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约翰福音1:1, 4, 9, 14)

又:

以赛亚当看见祂的荣耀时,就说了这些话。(约翰福音12:41)

马太福音:

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4:3, 30)

诗篇:

诸天述说神的荣耀。(诗篇19:1)

又:

列族必敬畏耶和华的名,地上的列王必敬畏你的荣耀。因为祂建造了锡安,在祂荣耀里显现。(诗篇102:15, 16)

启示录:

神的荣耀光照圣耶路撒冷,她的羔羊是灯,得救的列族要在城的光里行走。(启示录21:23-25)

马太福音:

人子要在祂荣耀里降临。祂要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马太福音25:31;马可福音8:38)

出埃及记:

耶和华的荣耀充满并遮盖帐幕。(出埃及记40:34, 35; 利未记9:23, 24; 民数记14:10-12; 16:19, 42)

列王纪:

它充满耶和华的家。(列王纪上8:10, 11)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24:23; 以西结书1:28; 8:4; 9:3; 10:4, 18-19; 11:22-23; 路加福音2:32; 9:26; 约翰福音2:11; 7:18; 17:24)。


真实的基督教 #170

170.(3)这三位

170.(3)这三位一体并非存在于创世之前,而是在创世之后,就是当神道成肉身,然后在主神救世主和救主耶稣基督里面之时,它才被提供和作成。
当今基督教会承认一个神性三位一体存在于创世之前;也就是说,耶和华神自永恒就生了一个儿子,然后圣灵从这两者出来;这三者每一位都独自或单独为神,因为每一位都一个凭自己存在的位格。但由于这一点是一切理性所不能理解的,所以它被称为一个秘密,这个秘密只能通过这样的信仰而变得容易理解:即这三者共享一个神性本质;这个神性本质是指永恒、无限、全能,因而是同等的神性、荣耀和威严。但下文将证明,这是三个神的三位一体,因而不是神性三位一体(简称圣三一)。然而,从上述内容明显可知,父、子、圣灵的圣三一因是一位神里面的三位一体,故是神性三位一体,在神道成肉身,因而创世之后才被提供和作成。
圣三一就在主神救世主和救主耶稣基督里面,这是因为,构成一个本质的一位神的三要素在祂里面。如保罗所说,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居住在祂里面。这一点从主自己的话也能清楚看出来,即: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圣灵不是凭自己,而是从祂说话;还有,当从死里复活时,祂从坟墓中取了祂整个人体,包括肉与骨(马太福音28:1-8;马可福音16:5,6;路加福音24:1,2,3;约翰福音20:11-15),这是任何人所办不到的事。对此,祂在说以下这番话时,就是在给门徒们一个活生生的证据:
你们看我的手,我的脚,实在是我自己。摸我看看!灵无骨无肉,你们看,我是有的。(路加福音24:39)
每个人若愿意,都能由此确信,主的人性就是神性;所以在祂里面,神为人,人为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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