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26.启14:6.“我又看见另有一位天使飞在天空中间,有永远的福音要传给住在地上的人”表示对主的降临和即将由祂那里从天而降的新教会的宣告。“天使”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因而也指天堂(AR 5, 344, 465节)。“另一位天使”表示来自主的某种新事物;“飞在天空中间”表示俯视、观察和提供(AR 415节),在此表示提供教会中由主那里从天而降的某种新事物。“永远的福音”表示对主及其国度的降临的宣告(AR 478, 553节)。“住在地上的人”表示教会之人,宣告将向他们作出。这句话之所以也指宣告新教会即将由主那里从天而降,是因为主的降临涉及两件事:最后的审判和最后审判之后的新教会。第19和20章论述了最后的审判,第21和22章论述了新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福音”和“传(福音)”表示对主及其国度的降临的宣告,这一点从前面(AR 478节)引用的经文明显看出来,读者可查阅那里的经文。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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