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25.“因为他们在神的宝座前是没有瑕疵的”表示因为他们处于来自主、源于良善的真理。“没有瑕疵的”表示那些没有处于邪恶,因而处于真理的人;因为“瑕疵”表示虚假,严格来说,表示源于邪恶的虚假。“神的宝座”表示主和天堂(AR 14, 233节);由于所有处于来自主的良善之人,都看似处于真理,所以“他们在神的宝座前是没有瑕疵的”表示他们处于来自主、源于良善的真理。事实上,所有被主引导的人都被保持在来自祂的良善中,从这良善发出的,只有真理;即便虚假从它发出,那也是表面的虚假,这虚假被主视为像真理一样,只是通过天堂之光的改变而处于另一种颜色;因为在它里面的良善如此限定它。事实上,既有源于邪恶的虚假,也有源于良善的虚假;从外在形式上看,这两者都是一样的,但它们仍完全不同,因为在里面的东西构成本质,并产生它的品质。由于“瑕疵(或残疾)”表示虚假,所以亚伦的种中凡有瑕疵的,都不可靠近祭坛,进到幔子内(利未记21:17-23);这表示他们应当没有瑕疵。经上还禁止用有残疾或瑕疵的牛、牛犊、山羊或羔羊献祭(利未记22:19-25)。那里还列举了各种瑕疵或残疾。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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