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24.启14:5.“在他们口中找不出诡诈”表示他们不会出于狡猾和意图说话,并说服人们相信虚假和邪恶。“口”表示言语、讲道和教义(AR 452节),“诡诈”表示通过虚假说服人相信邪恶,尤其出于狡猾和意图来说服;因为出于狡猾或诡诈说服人相信某种东西的人,也出于意图来说服;事实上,狡猾或诡诈为自己打算某事,隐藏自己的目的,当得到机会时就做这事。在圣言中,“谎言”表示虚假和假话;“诡诈”(deceit,或欺诈、诡计)表示出于意图的这两者;如以下经文;约翰福音:
耶稣指着拿但业说,看哪,这是个真以色列人,他里面没有诡诈。(约翰福音1:47)
西番雅书:
以色列所剩下的人必不说谎言,口中也找不到诡诈的舌头。(西番雅书3:13)
以赛亚书:
祂未行强暴,口中也没有诡诈。(以赛亚书53:9)
弥迦书:
富人充满了强暴,居民也说谎言,他们口中的舌头是诡诈的。(弥迦书6:12)
诗篇:
说谎言的,你必毁灭,好流人血弄诡诈的,都为耶和华所憎恶。(诗篇5:6)
又:
耶和华啊,求你救我的灵魂脱离说谎的嘴唇和诡诈的舌头。(诗篇120:2, 3)
耶利米书:
他们教舌头学习说谎,你的住处在诡诈中间;他们因行诡诈,不肯认识我。(耶利米书9:5, 6)
何西阿书:
以法莲用谎话、以色列家用诡诈围绕我。(何西阿书11:12)
出埃及记:
人若蓄意用诡计杀了他的同伴,你要从我的祭坛那里把他捉去,他必死。(出埃及记21:14)
耶利米书:
怀着诡诈做耶和华的工作的,必受咒诅。(耶利米书48:10)
此外还有其它经文(耶利米书5:26-27; 8:5; 14:14; 23:26; 何西阿书7:16; 西番雅书1:9; 诗篇17:1; 24:4; 35:20, 21; 36:3; 50:19; 52:2, 4; 72:14; 109:2; 119:118; 约伯记13:7; 27:4)。在圣言中,“毒蛇”,如“鳄鱼”和“蝰蛇”,表示诡诈的人,它们的“毒液”表示诡诈。
26.启1:5.“耶稣基督的”表示来自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这是主在世上的名,因而是祂人身的名;但就神性而言,祂的名字是“耶和华”和“神”。它被称为神性人身,是因为主在世时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事实上,主将它与其神性合一,主的神性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对祂来说是来自父的灵魂,因而对祂来说是祂的生命。因为每个人的灵魂是他的生命,而身体,也就是人身,靠它存活;因此,当神性在主里面与人身合一,如同灵魂与身体合一时,它被称为神性人身。根据教会的教义,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祂的神性与人性为一位格(参看AE10节)。因此,那些思想主的人身,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之人绝不承认“神性人身”这个说法,因为他们分开思想人身和神性,因而可以说思想一个与其灵魂或生命分离的人;然而,这根本不是在思想这个人,更不是思想主。
由于这样一种分离的观念在他们的思维中,所以他们祷告父为了儿子的缘故发怜悯;然而,应当向主自己祷告,求祂发怜悯,根据教会的普遍教义,祂里面的神性就是父所拥有的那种;因为该教义教导:如父一样,子也不受造、无限、永恒、全能,是神和主;无分先后,无别尊卑(摘自《亚他那修信经》)。这也符合主自己所赐下的教义,即:祂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看见祂的,就看见父(约翰福音12:45),因为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约翰福音14:11);祂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由此清楚可知那些越过主,直接接近父的人多么偏离道路和真理。但由于我已经与天使和灵人就这个问题进行了大量交谈,这些灵人活在世上时属于归正会,有些属于天主教,所以我想在下文讲述这些事;从中可以看出,如果主的神性人身不被承认和相信,那么教会将在神性,也就是教会的首要原则方面拥有哪种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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