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620

620.启14:4.

620.启14:4.“这些人是未曾沾染妇女的,因为他们是童身”表示他们没有用信之虚假玷污和弄脏教会的真理,而是热爱真理,因为它们是真理。“妇女”表示源于对真理的情感的教会,因而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源于对虚假的情感的教会(可参看AR 434, 533节),在此表示源于对真理的情感的教会,因为经上说“未曾沾染妇女”;“沾染妇女”与通奸和行淫所表相同。“通奸和行淫”表示玷污和歪曲圣言(可参看AR 134节)。“因为他们是童身”表示因为他们因真理是真理,因而出于属灵的情感而热爱真理;“童身”(即童女或处女)之所以是指这些人,是因为“童女”(或处女)表示作为渴望与主结合,并成为妻子的新妇的教会;渴望与主结合的教会热爱真理,因为它们是真理;事实上,当一个人照真理生活时,结合就通过真理实现了。正因如此,在圣言中,以色列、锡安和耶路撒冷被称为“童女或处女”和“女子或女儿”;因为“以色列”、“锡安”和“耶路撒冷”表示教会。
“童女”(或童身、处女)是指在主的教会中所有这样的人,无论他们是童女还是少男,是妻子还是丈夫,是男孩还是老年男子,是女孩还是老年妇女,这一点可从圣言中提到“童女”(或处女、童身)的地方明显看出来,如:“以色列的处女”(耶利米书18:13; 31:4, 21; 阿摩司书5:2; 约珥书1:8);“处女犹大的女儿或女子”(耶利米哀歌1:15);“处女锡安的女儿或女子”(列王纪下19:21; 以赛亚书37:22; 耶利米哀歌1:4; 2:13);“耶路撒冷的处女”(耶利米哀歌2:10);“我百姓的处女”(耶利米书14:17)。因此,主将教会比作“十个童女”(马太福音25:1等)。在耶利米书,经上说:
以色列的处女哪,我要再建造你,你必被建造,在欢乐的人跳舞中出去。(耶利米书31:4, 13)
诗篇:
神啊,我行走的神,我的王,人已经看见你行走,进入圣所;都在击鼓的童女中间。(诗篇68:24, 25)
又:
王的女儿在你尊贵人当中,王后佩戴俄斐金饰站在你右手边;女儿啊,你要听,要看;王喜欢你的美丽;推罗的女儿必带着礼物而来,民间富有的人必求你的脸面;王的女儿在里面极其荣华;她的衣服是用金线绣的,她要穿锦绣的衣服,被引到王前;随从她的童女要进入王宫。(诗篇45:9-15)
在这段经文中,“王”是指主,“王后”是指作为妻子的教会,“女儿”和“童女”是指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
在圣言的其它部分,在经上同时提到“少年人(或少年的男子、男孩)”的地方,“处女”(或童女)表示类似情感,因为“少年人(或少年的男子、男孩)”表示真理,“处女”(或童女)表示对真理的情感;如以下经文;阿摩司书:
看哪,日子将到,我必差饥荒到地上,饥荒非因无饼,干渴非因无水,乃因不听耶和华的话;当那日,美貌的处女和少年的男子必因干渴发昏。(阿摩司书8:11, 13)
以赛亚书:
西顿哪,你当惭愧;因为大海说过,我没有受过产痛,也没有生产过,没有养育过少年人,也没有抚养过童女。(以赛亚书23:4)
耶利米哀歌:
主将处女,就是犹大的女儿踹下,如踹酒榨;看我的痛苦,我的处女和少年人都被掳去。(耶利米哀歌1:4, 15, 18)
撒迦利亚书:
祂的善何等大,祂的美何等大;五谷使少年人成长,新酒使处女成长。(撒迦利亚书9:17)
又:
城中街道必满有男孩女孩在街上玩耍。(撒迦利亚书8:5)
耶利米哀歌:
耶路撒冷的处女坐在地上;处女锡安的女儿啊,我可将你比作什么呢?我的处女和少年人都躺卧在街上。(耶利米哀歌2:10, 13, 21)
此外还有其它经文(如耶利米书51:20-23; 耶利米哀歌5:11, 13, 14; 以西结书9:4, 6; 诗篇78:62-64; 申命记32:25)。

诠释启示录 #366

366.“使人彼此相

366.“使人彼此相杀”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和消灭。这从“杀”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消灭真理;因为在圣言中,“杀”表示属灵地杀,即杀人或他灵魂的属灵部分,也就是消灭真理。它还表示歪曲,因为当真理被歪曲时,它们也就被消灭了;歪曲会产生对真理的不同理解,真理照着各人对它的理解而对各人来说是真理;因为在人里面掌权的爱和原则将一切事物,甚至将真理本身吸引到它们自己这里,并应用于它们自己;因此,当爱是邪恶,或原则是虚假时,真理就染上爱之邪恶,或原则之虚假,从而被消灭。所以这就是“使人彼此相杀”在此所表示的。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尤其当他教会的教义里面没有良善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这一点从前面的话明显看出来,那里说:“他揭开第二印的时候,就有一匹红马出来;它被赐给了那骑马的,要从地上夺去和平。”这句话表示当在良善方面对圣言的理解被摧毁时,教会的第二个状态,这是教会里的纷争的源头(对此,参看AE 361, 364–365节)。

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也就是当没有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时,对圣言的理解,或也可说,对真理的理解,就被毁了(可参看AE 365a节);因为人里面的良善,或也可说,他里面的爱,是他的生命之火,而他里面的真理,或信之真理,是由此而来的光;因此,人里面的良善如何,或他里面的爱如何,他里面的真理就如何,或他里面的信之真理就如何。由此可见,人若处于邪恶,或一种邪恶的爱,就不能处于真理,或处于信之真理;因为从那火发出的光,或光的品质是地狱里的人所拥有的光,这光是一种愚昧之光,就像燃烧的炭发出的光;当天堂之光流入时,这光就变成纯粹的黑暗。这也是当恶人推理反对教会事物时,与他们同在的光,被称为属世之光。

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也表示,它们会歪曲,并由此消灭真理:

耶稣对门徒说,弟兄要交出弟兄,父亲要交出儿子;儿女要起来与父母作对,置他们于死地。(马太福音10:21)

路加福音:

你们要被父母,弟兄,亲戚,朋友交出去。他们要将你们中的一些人处死。(路加福音21:16)

“父母”、“弟兄”、“儿女”、“亲戚”和“朋友”在此并非表示父母,弟兄,儿女,亲戚,朋友,“门徒”也并非表示门徒,而是表示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也表示邪恶和虚假;它还表示邪恶将消灭良善,虚假将消灭真理。这就是这些话或这些名称的含义(参看《属天的奥秘》,104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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