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20.启14:4.“这些人是未曾沾染妇女的,因为他们是童身”表示他们没有用信之虚假玷污和弄脏教会的真理,而是热爱真理,因为它们是真理。“妇女”表示源于对真理的情感的教会,因而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源于对虚假的情感的教会(可参看AR 434, 533节),在此表示源于对真理的情感的教会,因为经上说“未曾沾染妇女”;“沾染妇女”与通奸和行淫所表相同。“通奸和行淫”表示玷污和歪曲圣言(可参看AR 134节)。“因为他们是童身”表示因为他们因真理是真理,因而出于属灵的情感而热爱真理;“童身”(即童女或处女)之所以是指这些人,是因为“童女”(或处女)表示作为渴望与主结合,并成为妻子的新妇的教会;渴望与主结合的教会热爱真理,因为它们是真理;事实上,当一个人照真理生活时,结合就通过真理实现了。正因如此,在圣言中,以色列、锡安和耶路撒冷被称为“童女或处女”和“女子或女儿”;因为“以色列”、“锡安”和“耶路撒冷”表示教会。
“童女”(或童身、处女)是指在主的教会中所有这样的人,无论他们是童女还是少男,是妻子还是丈夫,是男孩还是老年男子,是女孩还是老年妇女,这一点可从圣言中提到“童女”(或处女、童身)的地方明显看出来,如:“以色列的处女”(耶利米书18:13; 31:4, 21; 阿摩司书5:2; 约珥书1:8);“处女犹大的女儿或女子”(耶利米哀歌1:15);“处女锡安的女儿或女子”(列王纪下19:21; 以赛亚书37:22; 耶利米哀歌1:4; 2:13);“耶路撒冷的处女”(耶利米哀歌2:10);“我百姓的处女”(耶利米书14:17)。因此,主将教会比作“十个童女”(马太福音25:1等)。在耶利米书,经上说:
以色列的处女哪,我要再建造你,你必被建造,在欢乐的人跳舞中出去。(耶利米书31:4, 13)
诗篇:
神啊,我行走的神,我的王,人已经看见你行走,进入圣所;都在击鼓的童女中间。(诗篇68:24, 25)
又:
王的女儿在你尊贵人当中,王后佩戴俄斐金饰站在你右手边;女儿啊,你要听,要看;王喜欢你的美丽;推罗的女儿必带着礼物而来,民间富有的人必求你的脸面;王的女儿在里面极其荣华;她的衣服是用金线绣的,她要穿锦绣的衣服,被引到王前;随从她的童女要进入王宫。(诗篇45:9-15)
在这段经文中,“王”是指主,“王后”是指作为妻子的教会,“女儿”和“童女”是指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
在圣言的其它部分,在经上同时提到“少年人(或少年的男子、男孩)”的地方,“处女”(或童女)表示类似情感,因为“少年人(或少年的男子、男孩)”表示真理,“处女”(或童女)表示对真理的情感;如以下经文;阿摩司书:
看哪,日子将到,我必差饥荒到地上,饥荒非因无饼,干渴非因无水,乃因不听耶和华的话;当那日,美貌的处女和少年的男子必因干渴发昏。(阿摩司书8:11, 13)
以赛亚书:
西顿哪,你当惭愧;因为大海说过,我没有受过产痛,也没有生产过,没有养育过少年人,也没有抚养过童女。(以赛亚书23:4)
耶利米哀歌:
主将处女,就是犹大的女儿踹下,如踹酒榨;看我的痛苦,我的处女和少年人都被掳去。(耶利米哀歌1:4, 15, 18)
撒迦利亚书:
祂的善何等大,祂的美何等大;五谷使少年人成长,新酒使处女成长。(撒迦利亚书9:17)
又:
城中街道必满有男孩女孩在街上玩耍。(撒迦利亚书8:5)
耶利米哀歌:
耶路撒冷的处女坐在地上;处女锡安的女儿啊,我可将你比作什么呢?我的处女和少年人都躺卧在街上。(耶利米哀歌2:10, 13, 21)
此外还有其它经文(如耶利米书51:20-23; 耶利米哀歌5:11, 13, 14; 以西结书9:4, 6; 诗篇78:62-64; 申命记32:25)。
131.这些事也可通过比喻来说明,打比喻是为了那些普通人,比起基于圣言和推理的演绎分析,他们通过比喻看得更明白。每个市民或臣民通过执行国王的命令和教导而忠诚于他,若为了王受苦则显得更忠诚,若为他献出生命,尤其忠诚,如在战争和交战中所发生的情形。同样,通过实现对方的愿望,朋友,或父子,或主仆之间会靠得更近;若他们能抗击敌人保护对方,则更是如此;若能为捍卫他们的荣耀而战,关系还要更进一层。当人与那些对着他所求爱的少女口出恶言之人决斗,甚至在决斗中被对手所伤时,他与少女的关系岂不会联结起来?这类事件使人们团结起来,这是一个自然法则。主说:
我是好牧人,好牧人为羊舍命;为此,父爱我。(约翰福音10:11,17)132. (7)相信十字架受难是真正的救赎行为,这是教会的根本性错误;这个错误,连同有关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的错误,已败坏了整个教会,甚至到了其中属灵之物荡然无存的地步。如今,还有什么东西能比以下观念更能塞满正统神学书籍,或更热情地在学院中被教导和灌输,或更频繁地在讲坛上被宣讲和传扬的呢?即:父神向人类发怒,不仅将其从身边赶走,还把它置于普遍的诅咒之下,从而把它逐出教会;但祂又是仁慈的,故祂说服,或迫使自己的儿子降下来,担当这个诅咒的判决,以平息祂父亲的愤怒;只有这样祂才能以赞许的眼光看待人类。而且,这一切实际上是通过圣子完成的。例如,为了担当人类的诅咒,圣子让自己被犹太人鞭打,往自己脸上吐唾沫,然后被钉十字架,就象在神面前受咒诅一样(申命记21:23)。这样行以后,父就得了安慰,并出于对祂儿子的爱而取消了这个诅咒,不过,仅仅取消了圣子所代求的那些人的诅咒,圣子因此成为父面前永恒的中保。
如今,这些及类似观念就回响在我们教堂中,再从墙上回响过来,如同森林里的回声,灌满那里所有听众的耳朵。若理性被圣言启示并清醒,谁不明白,神是怜悯本身和仁慈本身,因为祂是爱本身和善本身,这些属性是祂的本质?因此,说怜悯本身或良善本身以愤怒的眼光看待人,并对他作出诅咒的判决,却仍保持它自己的神性本质,这是一个矛盾。这类行为很难归给一个好人,只能归给一个坏人。它们也不可能归给天堂的天使,只能归给地狱灵。因此,把它们归给神是非常可怕的。
若问原因,答案是:人们把十字架受难当成了真正的救赎行为。这些错误便从这个源头涌出,就象一个错误酿成了一系列错误,或从一罐醋所流出的,无非是醋,从一个错乱的心智所流出的,无非是疯狂。一个结论会引出同类型的其它理论,因为它们就隐藏在这个结论中,一个接一个出现;从十字架受难就是救赎行为的教义中能出现并提取出关于神的更为卑鄙可耻的观念,直到以赛亚书中的话应验:
祭司和先知因浓酒东倒西歪。他们谬行审判,各席上满了呕吐的污秽。(以赛亚书2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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