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2.“并且我拿着地狱和死亡的钥匙”表示唯独祂能拯救。“钥匙”表示打开和关闭的能力,在此表示打开地狱,好叫人可以被领出去,以及关闭地狱,免得他又进去的能力。因为人生在各种邪恶中,因而生在地狱里,邪恶就是地狱;他被主从地狱中领出来,打开地狱的能力属于主。“拿着地狱和死亡的钥匙”不是指投入地狱的能力,而是指拯救的能力,因为就在它之前的话是:“看哪,我是活着的,直到时代的时代。”这句话表示唯独祂是永生(AR 60节);主从不将任何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投入地狱。在一些经文(如启示录3:7; 9:1; 20:1; 以赛亚书22:21, 22; 马太福音16:19; 路加福音11:52)中,“钥匙”也表示打开和关闭的能力。主的能力不仅掌管天堂,也掌管地狱,因为地狱通过与天堂的对立而被保持在秩序和联系中;因此,掌管这一个的,必掌管那一个;否则人无法得救;得救就是从地狱中被领出来。
32.在此,我要补充一个天堂的奥秘,该奥秘虽在《天堂与地狱》一书中有所提及,但没有得到充分描述。死后,每个人都与某个社群相联,即便他刚刚踏入灵界(参看HH427-497节)。但在第一个状态下,一个灵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这时,他还处于外在,尚未处于内在。只要处于这种状态,他就会随心所欲地四处走动。而实际上,他就在他的爱所在的地方,也就是说,在那些拥有类似于他的那种爱之人的一个社群中。
当一个灵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他会出现在许多不同的地方,就像带着肉身出现在那里一样;但这只是一种表象。因此,一旦主把他带入他自己的主导爱,他就立刻从别人眼前消失,来到他所属的社群。这是灵界的特征,不知其中缘由的人,未免感到诧异。这就是为何一旦灵人聚在一起,并与其他人分开,他们也就受到了审判,各人都立刻找到自己的地方:善人在天堂,就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恶人在地狱,同样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
从这些事也可推知,最后的审判只能发生在灵界,既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生命的化身或样式,还因为他与那些处于相似生命的人在一起,因而每个人都在与他志趣相投的灵人当中。但在自然界不是这种情况;在这里,善人和恶人能混居在一起,彼此并不了解;他们也没有照其生命之爱而彼此分开。事实上,任何人都不可能带着属世身体进入天堂或地狱,所以为叫人能进入天堂或地狱,他有必要脱去属世身体,以属灵身体受审判。这就是为何如前所述(30节),受到审判的,是属灵人,而不是属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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