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18.“除了那十四万四千人以外,没有人能学这歌”表示除了被主接入这新天堂的基督徒外,来自基督徒当中的其他人都不能理解,从而出于爱和信承认,唯独主是天地之神。“这歌”表示对主的承认和荣耀,即:祂是天地之神(AR 279, 617节);“学”表示在自己里面从内层感知到,事实就是如此,也就是理解、从而接受和承认;不这样学的人,学了,却没有学会,因为他没有保留下来。“十四万四千人”是指那些承认唯独主是天地之神的人(AR 612节)。基督徒当中的其他人之所以不能学这歌,也就是承认唯独主是天地之神,是因为他们从小就吸收了这种观念:有神性的三个位格,它们彼此有别;事实上,三位一体的教义上说:“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还有“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尽管那里补充说:这三者为一,然而,他们在思维上仍将神性本质一分为三,而神性本质是无法分割的;由于这个原因,他们靠近父,因为父排在第一位。此外,教会的领袖教导说,他们应祈求父为了子的缘故差圣灵来;通过这种方式,他们关于三个位格的思维观念被确认了,或说被牢固确立,以至于他们不能认为子是神,与父同等,并与父为一,而是认为子与其他任何人同等,尽管就其人身而言,唯独祂是公义,被称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 6; 33:15, 16)。
由于他们的这种思维观念,他们不能理解主既然生在世上,怎么能成为天地之神,更不用说祂是独一神了,尽管他们听到并阅读了前面(AR 613节)所引用的一切经文,以及以下经文;约翰福音: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约翰福音16:15; 12:45)
又: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13:3)
又:
父啊,你曾赐给我权柄管理一切血肉;凡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1-3, 10)
马太福音: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还有,祂从耶和华父成孕,因而祂的灵魂来自耶和华(路加福音1:34, 35, 38);因此,神性本质本身是祂的;此外在其它地方也有其它许多类似的话。谁都能看出,这些话论及生在世上的主;又如:
祂与父为一;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看见祂的,就看见了父。(约翰福音10:28, 38; 14:6-11)
尽管他们可能听到和读到了这些话,然而,他们仍不能放弃在童年时期所孕育,后来又被老师确认的观念,这种观念如此封闭他们的理性官能,以至于他们不能看到,也就是说,不能理解主的这些话: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约翰福音:
不从门进羊圈,倒从别处爬进去的,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约翰福音10:1, 9)
他们也不能明白,主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将这人身与父的神性,也就是自成孕就在祂里面的神性合一,以使得人类在祂里面并通过祂与父神结合成为可能。这就是主降世并荣耀祂人身的原因,主在约翰福音中充分教导了这一点;因为祂说: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约翰福音: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人若不住在我里面,就像枝子一样被扔出去,在火里烧干。(约翰福音15:5, 6)
又:
我为他们的缘故,使自己分别为圣,叫他们也因真理成圣,使所有人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7:19, 21, 23, 26; 6:56; 以及其它地方)
由此清楚看出,主降世并荣耀祂的人身,其目的是让人们在祂里面并通过祂与父神结合,因此要靠近主。主经常说的话也确认了这一点,即:人们必须相信祂,好得永生(参看AR 553节)。
谁看不出,所有这些话都是主指着在其人身里面的祂自己说的?如果祂的人身不是神性,祂永远不会说,也不可能说,祂在人们里面,人们在祂里面,人们必须信祂,好得永生。“奉主的名求父”(约翰福音15:16; 16:23)意思不是说直接靠近父神,也不是说为了子去求,而是说靠近主,并通过祂靠近父,因为父在子里面,他们为一,如祂自己所教导的。这才是“奉主的名”求所表示的,这一点也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不信子的人,已经受了审判,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7, 18)
又:
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路加福音:
耶稣说,凡为我名接待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凡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我来的。(路加福音9:48)
约翰福音: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作成。(约翰福音14:13, 14)
此外在其它地方,经上也说“奉主的名”(马太福音7:22; 18:5, 20; 19:29; 23:39; 马可福音9:37; 16:17; 路加福音13:35; 19:38; 24:47; 约翰福音1:12; 2:23; 5:43; 12:13; 15:16; 16:23-24, 26-27; 17:6)。至于“神的名”是什么意思,“父的名”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可参看前文(AR 81, 165, 584节)。
1202.“并且为在淫妇手上所流祂仆人的血伸冤”表示通过驱逐巴比伦人释放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这从“在她手上伸冤”和“仆人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她手上伸冤”是指从作为淫妇或妓女的“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中释放出来;“仆人的血”是指向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真理之人所施的暴行,“血”是指所施的暴行,“仆人”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真理之人。至于为何这些人被称为“仆人”,可参看前文(AE 6, 409节)。
(关于动物的生命续)
人与动物的区别就像醒着与做梦的区别,或像光与影的区别。人是属灵的,同时也是属世的,而动物不是属灵的,而是属世的。人拥有一个意愿和一个理解力,他的意愿是天堂之热,即爱的容器,他的理解力是天堂之光,即智慧的容器。但动物既没有意愿,也没有理解力;取代意愿的是它的情感,取代理解力的是它的知识(科学)。
人的意愿和理解力既可以行如一体,也可以不行如一体;事实上,人出于其理解力能思考不属于他意愿的东西,因为他能思考他所不意愿的东西,反过来,他能意愿他所不思考的东西。但对动物来说,情感和知识(科学)构成一体,不可分离;因为动物知道属于其情感的东西,并受属于其知识(科学)的东西影响,或说它的知识被它的情感限制,它的情感则取决于它的知识(科学)。对动物来说,被称为知识(科学)和情感的这两种官能是不可分离的;因此,动物不能破坏其生命的秩序,并生在属于其情感的一切知识中。但人的情况不同。其被称为理解力和意愿的两种生命官能是可以分离的,如前所述;因此,他有能力通过违背他的意愿来思考和违背他的理解力来意愿而破坏其生命的秩序,并且已经通过这种方式破坏了它。因此,人生在完全的无知中,好叫他可以通过知识(科学)、藉着他的理解力从这种无知中被领出来,并被引入秩序。
人被造所进入的秩序是爱神胜过一切,并爱邻如己;人在破坏了这个秩序之后所进入的状态是,爱自己胜过一切,并爱世界如己。由于人拥有属灵心智,属灵心智在他的属世心智之上,他的属灵心智能深思诸如属于天堂和教会的那类事物,以及诸如属于在道德和律法方面的状态的那类事物,还由于这一切事物都与真理和良善有关,这些真理和良善被称为属灵的,道德的和文明的(除了属于知识或科学的属世事物之外),这一切事物还与它们的对立面,也就是虚假和邪恶有关,所以人既能分析性地思考,由此得出结论,还能接受经由天堂从主而来的流注,并变得聪明和智慧。动物不能做到这一点,因为一个动物所知道的,不是来自任何理解,而来自属于其情感,也就是其灵魂的知识。属于情感的这种知识必存在于一切属灵事物中,因为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属灵之物是与热结合的光,或与爱结合的智慧,在被称为属世的那个层级上,知识(科学)属于智慧,情感属于爱。
由于人既有属灵心智,也有属世心智,他的属灵心智在他的属世心智之上,并且属灵心智具有这种性质,它能深思并热爱各个层级上的真理和良善,要么在与属世心智结合的情况下如此行,要么在与属世心智分离的情况下如此行,所以可推知,属于这两个心智的人之内层能被主提升到祂那里,并与祂结合;这就是为何每个人都能活到永远。动物的情况不是这样。动物没有任何属灵心智,只有一个属世心智;因此,它的内层只属于知识和情感,不能被主提升,并与主结合;因此,动物死后不会活着。
动物的确被一种落入其灵魂的属灵流注引领;但它的属灵之物不能被提升,只能下沉,故只能关注那些属于其情感的事物,这些事物只与营养、住所和繁殖有关;动物只能从属于其情感的知识中,通过视觉、嗅觉和味觉,或说光、气味和味道知道它们。人凭他的属灵心智能理性思考,故也能说话,或说拥有说话的能力,因为说话或言语属于来自理解力的思维,理解力能看到在属灵之光中的真理。而动物没有来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来自情感的思维,故能发出声音,并照着它的欲望来改变其情感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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