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18.“除了那十四万四千人以外,没有人能学这歌”表示除了被主接入这新天堂的基督徒外,来自基督徒当中的其他人都不能理解,从而出于爱和信承认,唯独主是天地之神。“这歌”表示对主的承认和荣耀,即:祂是天地之神(AR 279, 617节);“学”表示在自己里面从内层感知到,事实就是如此,也就是理解、从而接受和承认;不这样学的人,学了,却没有学会,因为他没有保留下来。“十四万四千人”是指那些承认唯独主是天地之神的人(AR 612节)。基督徒当中的其他人之所以不能学这歌,也就是承认唯独主是天地之神,是因为他们从小就吸收了这种观念:有神性的三个位格,它们彼此有别;事实上,三位一体的教义上说:“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还有“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尽管那里补充说:这三者为一,然而,他们在思维上仍将神性本质一分为三,而神性本质是无法分割的;由于这个原因,他们靠近父,因为父排在第一位。此外,教会的领袖教导说,他们应祈求父为了子的缘故差圣灵来;通过这种方式,他们关于三个位格的思维观念被确认了,或说被牢固确立,以至于他们不能认为子是神,与父同等,并与父为一,而是认为子与其他任何人同等,尽管就其人身而言,唯独祂是公义,被称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 6; 33:15, 16)。
由于他们的这种思维观念,他们不能理解主既然生在世上,怎么能成为天地之神,更不用说祂是独一神了,尽管他们听到并阅读了前面(AR 613节)所引用的一切经文,以及以下经文;约翰福音: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约翰福音16:15; 12:45)
又: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13:3)
又:
父啊,你曾赐给我权柄管理一切血肉;凡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1-3, 10)
马太福音: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还有,祂从耶和华父成孕,因而祂的灵魂来自耶和华(路加福音1:34, 35, 38);因此,神性本质本身是祂的;此外在其它地方也有其它许多类似的话。谁都能看出,这些话论及生在世上的主;又如:
祂与父为一;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看见祂的,就看见了父。(约翰福音10:28, 38; 14:6-11)
尽管他们可能听到和读到了这些话,然而,他们仍不能放弃在童年时期所孕育,后来又被老师确认的观念,这种观念如此封闭他们的理性官能,以至于他们不能看到,也就是说,不能理解主的这些话: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约翰福音:
不从门进羊圈,倒从别处爬进去的,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约翰福音10:1, 9)
他们也不能明白,主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将这人身与父的神性,也就是自成孕就在祂里面的神性合一,以使得人类在祂里面并通过祂与父神结合成为可能。这就是主降世并荣耀祂人身的原因,主在约翰福音中充分教导了这一点;因为祂说: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约翰福音: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人若不住在我里面,就像枝子一样被扔出去,在火里烧干。(约翰福音15:5, 6)
又:
我为他们的缘故,使自己分别为圣,叫他们也因真理成圣,使所有人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7:19, 21, 23, 26; 6:56; 以及其它地方)
由此清楚看出,主降世并荣耀祂的人身,其目的是让人们在祂里面并通过祂与父神结合,因此要靠近主。主经常说的话也确认了这一点,即:人们必须相信祂,好得永生(参看AR 553节)。
谁看不出,所有这些话都是主指着在其人身里面的祂自己说的?如果祂的人身不是神性,祂永远不会说,也不可能说,祂在人们里面,人们在祂里面,人们必须信祂,好得永生。“奉主的名求父”(约翰福音15:16; 16:23)意思不是说直接靠近父神,也不是说为了子去求,而是说靠近主,并通过祂靠近父,因为父在子里面,他们为一,如祂自己所教导的。这才是“奉主的名”求所表示的,这一点也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不信子的人,已经受了审判,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7, 18)
又:
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路加福音:
耶稣说,凡为我名接待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凡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我来的。(路加福音9:48)
约翰福音: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作成。(约翰福音14:13, 14)
此外在其它地方,经上也说“奉主的名”(马太福音7:22; 18:5, 20; 19:29; 23:39; 马可福音9:37; 16:17; 路加福音13:35; 19:38; 24:47; 约翰福音1:12; 2:23; 5:43; 12:13; 15:16; 16:23-24, 26-27; 17:6)。至于“神的名”是什么意思,“父的名”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可参看前文(AR 81, 165, 584节)。
1107.“我的民哪,你们要从她那里出来”表示要离开他们,不要和他们交流。这从“从巴比伦那里出来”和“我的民”的含义清楚可知:“从巴比伦那里出来”是指离开“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也不要和他们交流。“我的民”是指那些处于真理,并通过真理处于生活良善的人。“人民或百姓”表示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可参看AE 175b, 331, 625节)。这些人是“天上的声音”所指的劝诫的对象。他们被劝诫离开这些人,不要和他们交流,是因为与他们交流或来往是危险的,尤其在灵界,他们在灵界和在自然界一样,仍派遣使者,以各种方式,并通过许诺来说服和诱使人们接受他们的宗教信仰。一个人在世上如何行事,离开这个世界后仍如何行事,因为每个人的主导爱都会留在他身上,这些人的爱或渴望就是让全世界都信奉他们的宗教说服,目的仅仅是,为了自我之爱的地狱快乐和世界之爱的地狱快乐,他们可以扩大他们帝国的疆界。正是为了这些快乐,魔鬼,如人们所说的,四处走动,迷惑人们,这可从福音书上关于魔鬼试探主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在那里,他所处的自我之爱被描述为他渴望被崇拜,他的世界之爱被描述为他从山上把世界各国作为他自己的指给主看。正如死后每个人的爱都保持不变,巴比伦民族,或罗马天主教徒在进入灵界时,也是如此;那时,那些出于这些爱的快乐行使统治权的人会学习或获得在自然界中所不知的技艺,并通过这些技艺迷住人们的灵,把他们吸引到自己这一边。因此,随着对他们的最后审判完成,他们被严禁派遣任何人到改革宗所在的社群,或到外邦人那里;如果有人被派遣,他们就会受到审查和惩罚。由于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最后的审判之后,这些人的状态,尤其他们在灵界的状态,所以这里和本章接下来的部分关于巴比伦所说的,必须被理解为主要是指着他们说的。因为就在自然界或我们地球上的巴比伦而言,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在自然界的状态和在灵界的不一样;然而,劝诫也是给他们的,好叫他们可以留意自己。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我们现在论述的是,亚他那修教义的一切与这一真理的一致性,即: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为了确立并证明这种一致性,我按以下顺序进行。亚他那修教义首先教导如下:“大公教会信仰即:我等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其位不紊,其体不分。”当理解为一个位格,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时,这些话本身是真理,并在一个清晰的概念中被理解如下:基督信仰即,我等敬拜三位一体的一神,而一神里面的三位一体;三位一体的神是一位格,神里面的三位一体是一体或一本质;因此,三位一体里面有一神,一体里面有三位一体;既非位格相混,也非一体或本质相分。既非位格相混,也非一体或本质相分,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看得更清楚。亚他那修教义进一步教导:“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而父子圣灵同一神性,同一荣耀。”在这种情况下,当理解为一个位格,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时,这些话本身也是真理,并在一个清晰的概念中被理解如下:在主里面,如在一个位格里面一样的三位一体,是被称为父的神性,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被称为圣灵的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但三位的神性或神性本质是一,荣耀同等。又:“父如何,子如何,圣灵亦如何。”这句话要这样来理解:被称为父的神性如何,被称为子的神性就如何,被称为圣灵的神性亦如何。
还有:“父不受造,子不受造,圣灵亦不受造。父无限,子无限,圣灵亦无限;父永恒,子永恒,圣灵亦永恒,然非三永恒者,乃一永恒者。非三无限者,乃一无限者,非三不受造者,乃一受造者。如是,父全能,子全能,圣灵亦全能;然非三全能者,乃一全能者。” 当理解为一个位格,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时,这些话本身亦是真理,并在一个清晰的概念中被理解如下:正如被称为父的主里面的神性是非受造、无限和全能的,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也是非受造、无限和全能的,被称为圣灵的神性亦是非受造、无限和全能的;但这三者是一,因为主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位神,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亚他那修教义还有下面这些话:“如是,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然而,非三神,乃一神。如是,父是主,子是主,圣灵亦是主;然而,非三主,乃一主。”同样,在这里,当理解为一个位格,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时,这些话在一个清晰的概念中被理解如下:主出于祂那被称为父的神性,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和被称为圣灵的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而是一位神和一位主,因为名称为父、子、圣灵的三个神性都在主里面,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
还有:“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每位独为神,独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在其它副本中是这样:“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每位独为神,独为主,依基督信仰,我等不得提三神,亦不得提三主。”依基督真道,这些话只能这样来理解:我们必须承认并认为有三位神和三位主,但依基督信仰和宗教,我们仍不可以说和提名三神或三主。这种事已经发生了,因为大多数人想到的都是具有一个心智或同等的三神,因此他们将这三神称为一致或同等的三位一体,却又不得不说一神。但由于没有三个位格,只有一个位格,所以上述这些话应该从亚他那修教义中删除,并以下面这些话取代之:“当我们承认主里面的三位一体时,依真理,因而依基督信仰和宗教,我们口上、内心都承认一神和一主。”如果承认并思想三位是允许的,那么相信三位也是允许的,因为相信或信仰属于思维和承认,因而属于言语,而不属于脱离思维和承认的言语。
接下来是这些话:“父非由谁作成,既非受造,亦非受生。子独由于父,非作成,亦非受造,而为受生。圣灵由于父和子,既非作成,亦非受造,亦非受生,而为发出。如是,有一父,非三父,有一子,非三子;有一圣灵,非三圣灵。”如果我们将父理解为被称为父的主的神性,将子理解为祂的神性人身,将圣灵理解为祂的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那么这些话与真理完全一致。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是从被称为父的神性而生的,被称为圣灵的神性则从这两者发出。不过,在下文,我们会更具体地谈到从父而生的神性人身。这一切清楚表明,只要理解为一个位格,被称为父、子、圣灵的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那么亚他那修教义与这一真理是一致的,即: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为一。下文将证明关于主里面位格合一的一种类似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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