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14.启14:2.“我听见有声音从天上来,像众水的声音”表示主经由新天堂出于神性真理说话。“从天上来的声音”表示从主经由天堂而来的声音或言语;因为当声音是从天上听到的时,它是从主而来的,在此经由“锡安山”所指的基督徒的新天堂而来,只见“羔羊站在锡安山上,和祂在一起的有十四万四千人”(AR 612, 613节);“众水(或多水)”表示神性真理(AR 50节)。在以下经文中,类似的话论及主经由天堂出于神性真理说话;启示录:
人子的声音听起来如同多水的响声。(启示录1:15)
又:
从宝座出来的声音像众水的声音。(启示录19:6)
以西结书:
以色列神的声音如同多水的声音。(以西结书43:2)
诗篇:
耶和华的声音在众水之上,耶和华在多水之上。(诗篇29:3)
以西结书:
基路伯翅膀的响声就像大水的声音。(以西结书1:24)
“基路伯”表示圣言(AR 239节),因而表示神性真理,主出于神性真理说话。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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