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614

614.启14:2.

614.启14:2.“我听见有声音从天上来,像众水的声音”表示主经由新天堂出于神性真理说话。“从天上来的声音”表示从主经由天堂而来的声音或言语;因为当声音是从天上听到的时,它是从主而来的,在此经由“锡安山”所指的基督徒的新天堂而来,只见“羔羊站在锡安山上,和祂在一起的有十四万四千人”(AR 612, 613节);“众水(或多水)”表示神性真理(AR 50节)。在以下经文中,类似的话论及主经由天堂出于神性真理说话;启示录:
人子的声音听起来如同多水的响声。(启示录1:15)
又:
从宝座出来的声音像众水的声音。(启示录19:6)
以西结书:
以色列神的声音如同多水的声音。(以西结书43:2)
诗篇:
耶和华的声音在众水之上,耶和华在多水之上。(诗篇29:3)
以西结书:
基路伯翅膀的响声就像大水的声音。(以西结书1:24)
“基路伯”表示圣言(AR 239节),因而表示神性真理,主出于神性真理说话。

圣爱与圣智 #41

41.不过,由于这与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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