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13.“都有祂父的名写在他们额上”表示凭他们当中的爱和信而对主的神性和神性人身的承认。“父的名”是指一切事物所源于、被称为父的神性,同时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因为这两者为一,是一个位格,像灵魂和身体那样合一;因此,在天上,“父神”仅仅指主,不是指其他任何父,在新天堂,主也被称为父。此处之所以说“有祂父的名在额上”,也因为“父”是指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在福音书的圣言中,当被主提及时,“父”处处是指这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当主荣耀了祂的人身时,这两者就像灵魂和身体,并身体和灵魂那样合一(AR 21, 170节);由于这两者为一,所以经上在另一个地方说:
神和羔羊的名字在他们额上。(启示录22:4)
因此,论到此处论述的这些人,经上说他们“都有父的名写在他们额上”,因为“以色列十二支派中受印的有十四万四千”是指高层天堂的天使,他们都处于属天之爱的良善,而“父”是指这良善,如前所述。此处论述的天使是高层天堂的天使,这一点可见于对第七章的解释(尤其AR 369节)。“写在他们额上”表示出于他们里面的爱和信的承认,“写”或“铭刻”表示他们里面的承认,“额”表示爱和由此产生的聪明或信仰(AR 347, 605节)。
被称为“父”的神性和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就像灵魂和身体那样为一;因此,要靠近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以这种方式,而非以其它方式靠近被称为“父”的神性,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些经文若被引用,会占用大量篇幅;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29-36, 38-45节等)中可以找到大量收集的这些经文;在此仅从中引用以下少量经文用来确认;路加福音: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出一个儿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祂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亲近男人,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0-35)
马太福音:
有主的使者向约瑟梦中显现,说,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新妇马利亚来,因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马太福音1:20, 25)
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圣言成了肉身,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约翰福音1:1-2, 14)
又:
犹太人想要杀耶稣,因祂说,神是祂自己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耶稣回答说,凡父所作的,子也照样作;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时候将到,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约翰福音5:18-25)
又: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又: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腓力对祂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6-11)
又:
我将永生赐给我的羊;我与父为一。犹太人就发怒,因祂将自己当作神;祂说,我做我父的工作;你们当信这些工作;叫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28-38)
又:
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约翰福音12:45)
又: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约翰福音16:15)
又:
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约翰福音13:3)
又:
父啊,你曾赐给我权柄管理一切血肉;认识你独一的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约翰福音17:1-3, 10)
马太福音: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
约翰福音: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作成;我必作成。(约翰福音14:13-14)
又:
真理的灵不是凭自己说的,祂要将受于我的,传告你们。(约翰福音16:13-14)
又: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旧约中这样的经文更多,仅从中引用少量经文;以赛亚书: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勇士、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又:
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祂的名必称为神与我们同在。(以赛亚书7:14)
耶利米书: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这是祂的名,人必称祂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 6; 33:15, 16)
以赛亚书:
到那日,人必说,看哪,这是我们的神,我们素来等候祂,祂必拯救我们;这是耶和华,我们素来等候祂,我们必因祂的救恩欢喜快乐。(以赛亚书25:9)
又:
神只在你们中间,此外再没有神;救主,以色列的神啊,你实在是自隐的神。(以赛亚书45:14, 15)
又:
不是我耶和华吗?除了我以外,再没有别神,我是公义的神,又是救主,除了我以外,再没有别的。(以赛亚书45:21, 22)
又:
我是耶和华,除我以外没有救主。(以赛亚书43:11)
何西阿书:
我耶和华是你的神,除我以外,你不可承认一位神,除我以外并没有救主。(何西阿书13:4)
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你是我们的父,从万古以来,你名称为我们的救赎主。(以赛亚书63:16)
又:
以色列的王,以色列的救赎主,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我是首先的和末后的,除我以外再没有神。(以赛亚书44:6)
又:
耶和华你的救赎主如此说,我是造万物,独自铺张诸天的耶和华。(以赛亚书44:24)
又:
耶和华你的救赎主,以色列的圣者如此说,我是耶和华你的神。(以赛亚书48:17)
诗篇:
耶和华我的磐石,我的救赎主。(诗篇19:14)
耶利米书:
他们的救赎主刚强有力;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耶利米书50:34)
以赛亚书:
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救赎你的是以色列的圣者,祂必称为全地之神。(以赛亚书54:5)
又:
一切肉体都必知道我耶和华是你的救主,是你的救赎主,是雅各的大能者。(以赛亚书49:26; 60:16)
又:
至于我们的救赎主,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以赛亚书47:4)
又:
耶和华你们的救赎主如此说。(以赛亚书43:14; 49:7)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路加福音1:68; 以赛亚书62:11-12; 63:1, 4, 9; 耶利米书15:20-21; 何西阿书13:4, 14; 诗篇31:5; 44:26; 49:15; 55:17-18; 69:18; 71:23; 103:4; 107:2; 130:7-8)。撒迦利亚书:
到那日,耶和华必作全地的王;到那日,耶和华必为独一无二的,祂的名也是独一无二的。(撒迦利亚书14:8, 9)
不过,这些只是少量经文。
248.启3:20.“看哪,我站在门外叩门”表示主的永恒同在。这从“门或门口”的含义清楚可知,“门或门口”在至高意义上是指在准许进入天堂或教会方面的主,在内义上是指来自祂的出于良善的真理,因为人通过这真理被准许进入天堂(对此,参看AE208节)。由于此处主说,“看哪,我站在门外叩门”表示祂的永恒同在,同时表示祂准许进入天堂的永恒意愿,祂也的确准许进入;祂将自己与那些接受祂的人结合在一起,这种结合通过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实现,所以经上接着说:“若有人听见我的声音而开门,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经上提到了“门”,故也提到“敲门”,“敲门”表示主将自己与人结合,并将天堂的祝福或幸福传给他的永恒意愿。意思就是这样,这一点从以下考虑可以看出来:神性之爱在主里面,神性之爱就是愿意将自己的一切给予他人,希望他们可以接受祂,或说神性之爱在于将自己的一切给予他人的意愿,还在于他们可以接受它的意愿。由于这一切只能通过人接受良善和真理,或爱和信实现,这些是从主发出,并被接受的神性事物,这些是神性,故主自己在它们里面,所以主与天使和世人的结合通过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爱的信实现。“我站在门外叩门”尤表将这些事物赐给人,并把它们植入他的意愿或渴望。
人的自由或自由意志里面有两样东西要藉着主的永恒同在和祂将自己与一个人结合的永恒意愿。第一样东西是,他拥有善意地思考主和邻舍的方法和能力;因为每个人都能善意或恶意地思考主和邻舍;如果他善意地思考,门就打开,如果他恶意地思考,门就关闭。善意地思考主和邻舍不是来自人和他的自我,而是来自主,主永远同在,并通过祂的永恒同在而赐予人这种方法和能力;但恶意思考主和邻舍来自人自己和他的自我。人的自由或自由意志中藉着主与他的永恒同在,以及主将自己与人结合的永恒意愿的第二样东西是,人能放弃邪恶;他放弃到何等程度,主就在何等程度上打开门并进入。只要邪恶在人的思维和意愿中,主就无法打开并进入,因为这些邪恶会反对或阻挡,并关闭这门。此外,主恩准人认识思维和意愿的邪恶,也认识将要驱散这些邪恶的真理;因为圣言已经赐下,这些事在那里披露了。
由此可见,为了人若愿意,就可能被改造,没有什么东西是缺乏的;因为一切改造的方法都在人的自由或自由意志中留给了人;不过,要清楚地知道,这种自由或自由意志来自主,如前所述;主由此实现改造,只要人出于被赐予每个人的自由或自由意志去接受。接受必须完全在人那一方,这由“若有人听见我的声音而开门”来表示。一个人因没有感知到流注而在起初不知道这一切都来自主,只要后来他从圣言相信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来自主,这无关紧要;因为主实现这些事,尽管人不知道这一事实;这一切通过“我站在门外叩门”所表示的主的永恒同在而实现。简言之,主愿意人凭自己放弃邪恶,实行良善,只要他相信如此行的能力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因为主渴望人那一方是接受的;只有当人貌似凭自己行动,尽管这是靠着主时,接受才能被赐下。因此,某种回应的能力被赋予人,这就是他的新意愿。
由此可见,那些声称人唯信称义和得救,因为他不能凭自己行善的人犯多么严重的错误。这种信仰,除了让人垂下双手等候直接流注外,还会是什么呢?这样做的人什么都接收不到。那些以为自己能通过祷告、崇拜和敬拜的外在而使自己接收流注的人也犯了错;因为这些事没有任何作用,除非人不去思想和实行邪恶,并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貌似凭自己把自己引向生活的良善;人若如此行,就使自己成为乐于接受的;在这种情况下,他的祷告、崇拜和敬拜的外在在主面前是有效的。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21–5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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