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13.“都有祂父的名写在他们额上”表示凭他们当中的爱和信而对主的神性和神性人身的承认。“父的名”是指一切事物所源于、被称为父的神性,同时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因为这两者为一,是一个位格,像灵魂和身体那样合一;因此,在天上,“父神”仅仅指主,不是指其他任何父,在新天堂,主也被称为父。此处之所以说“有祂父的名在额上”,也因为“父”是指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在福音书的圣言中,当被主提及时,“父”处处是指这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当主荣耀了祂的人身时,这两者就像灵魂和身体,并身体和灵魂那样合一(AR 21, 170节);由于这两者为一,所以经上在另一个地方说:
神和羔羊的名字在他们额上。(启示录22:4)
因此,论到此处论述的这些人,经上说他们“都有父的名写在他们额上”,因为“以色列十二支派中受印的有十四万四千”是指高层天堂的天使,他们都处于属天之爱的良善,而“父”是指这良善,如前所述。此处论述的天使是高层天堂的天使,这一点可见于对第七章的解释(尤其AR 369节)。“写在他们额上”表示出于他们里面的爱和信的承认,“写”或“铭刻”表示他们里面的承认,“额”表示爱和由此产生的聪明或信仰(AR 347, 605节)。
被称为“父”的神性和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就像灵魂和身体那样为一;因此,要靠近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以这种方式,而非以其它方式靠近被称为“父”的神性,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些经文若被引用,会占用大量篇幅;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29-36, 38-45节等)中可以找到大量收集的这些经文;在此仅从中引用以下少量经文用来确认;路加福音: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出一个儿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祂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亲近男人,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0-35)
马太福音:
有主的使者向约瑟梦中显现,说,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新妇马利亚来,因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马太福音1:20, 25)
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圣言成了肉身,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约翰福音1:1-2, 14)
又:
犹太人想要杀耶稣,因祂说,神是祂自己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耶稣回答说,凡父所作的,子也照样作;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时候将到,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约翰福音5:18-25)
又: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又: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腓力对祂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6-11)
又:
我将永生赐给我的羊;我与父为一。犹太人就发怒,因祂将自己当作神;祂说,我做我父的工作;你们当信这些工作;叫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28-38)
又:
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约翰福音12:45)
又: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约翰福音16:15)
又:
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约翰福音13:3)
又:
父啊,你曾赐给我权柄管理一切血肉;认识你独一的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约翰福音17:1-3, 10)
马太福音: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
约翰福音: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作成;我必作成。(约翰福音14:13-14)
又:
真理的灵不是凭自己说的,祂要将受于我的,传告你们。(约翰福音16:13-14)
又: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旧约中这样的经文更多,仅从中引用少量经文;以赛亚书: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勇士、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又:
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祂的名必称为神与我们同在。(以赛亚书7:14)
耶利米书: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这是祂的名,人必称祂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 6; 33:15, 16)
以赛亚书:
到那日,人必说,看哪,这是我们的神,我们素来等候祂,祂必拯救我们;这是耶和华,我们素来等候祂,我们必因祂的救恩欢喜快乐。(以赛亚书25:9)
又:
神只在你们中间,此外再没有神;救主,以色列的神啊,你实在是自隐的神。(以赛亚书45:14, 15)
又:
不是我耶和华吗?除了我以外,再没有别神,我是公义的神,又是救主,除了我以外,再没有别的。(以赛亚书45:21, 22)
又:
我是耶和华,除我以外没有救主。(以赛亚书43:11)
何西阿书:
我耶和华是你的神,除我以外,你不可承认一位神,除我以外并没有救主。(何西阿书13:4)
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你是我们的父,从万古以来,你名称为我们的救赎主。(以赛亚书63:16)
又:
以色列的王,以色列的救赎主,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我是首先的和末后的,除我以外再没有神。(以赛亚书44:6)
又:
耶和华你的救赎主如此说,我是造万物,独自铺张诸天的耶和华。(以赛亚书44:24)
又:
耶和华你的救赎主,以色列的圣者如此说,我是耶和华你的神。(以赛亚书48:17)
诗篇:
耶和华我的磐石,我的救赎主。(诗篇19:14)
耶利米书:
他们的救赎主刚强有力;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耶利米书50:34)
以赛亚书:
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救赎你的是以色列的圣者,祂必称为全地之神。(以赛亚书54:5)
又:
一切肉体都必知道我耶和华是你的救主,是你的救赎主,是雅各的大能者。(以赛亚书49:26; 60:16)
又:
至于我们的救赎主,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以赛亚书47:4)
又:
耶和华你们的救赎主如此说。(以赛亚书43:14; 49:7)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路加福音1:68; 以赛亚书62:11-12; 63:1, 4, 9; 耶利米书15:20-21; 何西阿书13:4, 14; 诗篇31:5; 44:26; 49:15; 55:17-18; 69:18; 71:23; 103:4; 107:2; 130:7-8)。撒迦利亚书:
到那日,耶和华必作全地的王;到那日,耶和华必为独一无二的,祂的名也是独一无二的。(撒迦利亚书14:8, 9)
不过,这些只是少量经文。
1104.“地上的客商因她极度奢华就发了财”表示在那些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上的教导,这些事物从对以教会的圣物为手段进行统治的爱,以及对以同样的手段占有世界的爱中获得其快乐和吸引力。这从“客商”和“极度奢华”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从圣言中获得良善和真理的知识(认知)之人,也就是说,那些要么教授这些知识,要么学习它们的人。因为在特定或属世意义上,买卖商品的人被称为商人或客商,买卖表示获得和交流,或在灵义上表示学习和教授;而“货物或商品”表示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知识的知识(认知)。这就是“交易”的含义(可参看AE 840节)。“地上的客商”表示在教会事物上的教导,因为教授就是教导,被教授或学习就是被教导,教导这个词可用于这两者;由于圣言的灵义从人抽象出来了,所以“客商”表示教导,在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上表示那些教导和被教导的人;因为属灵意义与从人抽象出来的良善和真理有关,而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与有这些良善和真理在其中的人有关。“地”表示教会,这一点经常从圣言中得到证明。“极度奢华”是指那些被称为知识(认知),并被说成是神圣的教会事物;然而,这些事物从对统治天堂和世界的爱中获得其一切品质。他们称之为教会圣物的这些知识,就是“她极度奢华”所指的东西,这些东西在下文(启18:11–15)也被列举出来,并表示这些事物。它们被称为“极度奢华”,是因为它们是令人快乐的;事实上,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中流出的一切事物都是令人快乐的,因为每个人从他的属世人或身体中感受不到其它快乐。因此,当这些爱是目的时,诸如支持它们的那些手段就被设计出来;这些手段是令人快乐的,因为它们属于目的。“巴比伦”所指的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的首领和大主教视这些爱为目的,故会设计出支持它们的手段,这些手段对他们来说,都是令人快乐的,如下文所示。由此可见,“地上的客商因她极度奢华就发了财”表示在教会事物上的教导,这些事物从对以教会的圣物为手段进行统治的爱,以及对以同样的手段占有世界的爱中获得其快乐和吸引力。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亚他那修教义教导的另一个要点是,主里面有两个本质,即神性本质和人性本质;在这个教义中有一个清晰的观念,即:主拥有神性和人性,也就是说,主是神和人;但以下观念是模糊的,即: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主拥有神性和人性这一清晰观念源于这些话:“依真正信仰,我等信认神之子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其为神,与圣父同体,受生于世界之先;其为人,与其母同体,诞生于此世界;全神,亦全人,具有理性之灵,人性之身;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在这里,清晰的观念就终止了,不再往前走了,因为接下来的内容产生了一个模糊的观念;凡与一个模糊观念有关的东西,都不进入来自被光照的思维的记忆,故在那里只在不属于光或智力之光的概念或事物中占据一席之地。这些事物因不出现在理解力面前,故同时隐藏了观念本身,无法从与属于光或智力之光的事物有关的记忆中被召唤出来。在这个教义中,包含在模糊观念中的一个要点是,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因为关于这个主题,信经上说:“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这些话所包含的观念本身无疑是清晰的,但接下来的这几句话却使它变得模糊:“彼为一,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
由于清晰的观念战胜了模糊的观念,所以大多数人,无论简单人还是有学问的人,想到主是像他们自己一样的凡人,没有同时想到祂的神性;或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若想到神性,就会在观念上把它与人性分离,由此削弱位格为一。如果他们被问,祂的神性在哪里,他们会照着自己的观念回答说,在天上与父同在。他们之所以这样说和思考,是因为他们厌恶认为人性是神性,因而与其神性一起在天上。殊不知,当他们如此在思维上将主的神性与人性分离时,他们不仅违背其教义来思考(该教义教导说,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有位格合一,也就是说,它们构成一个位格),还以下面的矛盾或谬误来不正当地指责这个教义,即:主的人性及其理性灵魂或理性之灵唯独来自母亲,而事实上,每个人的理性都取决于来自父亲的灵魂。这种思维方式和这种分离是三神观的结果;根据这种三神观,其在人性中的神性来自父的神性,父是第一个位格,尽管正是祂自己的神性从天上降下来,并取得人性。人若不正确地理解这一点,或许会以为作为源头的父不是一神性,而三重神性;然而,任何信仰都不可能接受这一点。总之,那些将神性与祂的人性分离,不认为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二者是一位格的人,可能会陷入对主的奇怪、可怕的观念,甚至陷入像把一个人与他的灵魂分离那样的观念。因此,你们要当心,免得把主想成一个像你们自己一样的人,而是要把主想成作为神的人。
我的读者,请留心听:在阅读这一切时,你可能会以为你从来没有在思维上将主的神性与祂的人性分离,从而也没有将祂的人性与祂的神性分离;但在想到主时,请你留意一下你的思维,看看你是否曾想过,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你是否没有想过,甚至你若愿意承认,是否现在没有想过祂的人性是单独或分离的,祂的神性也是单独或分离的?当想到祂的人性时,难道你没有想过它就像另一个人的人性,并在你的观念中,它不是与父同在的神性吗?对此,我曾问过很多人,甚至问过教会的大主教或掌权的,他们都回答说,情况就是这样。当我说,根据《亚他那修信经》中的教义,也就是他们的教会关于神和主的真正教义,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时,他们回答说,他们不知道这一点。当我重复教义的这些话,即“我等之主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虽为神,又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时,他们保持沉默,后来承认,他们没有注意到这些话,并对自己如此粗心地忽略自己的教义感到恼火。其中一些人随后放弃了他们对父之神性与主之人性的神秘合一的概念。
神性在主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圣言在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中教导并证明了这一点。在马太福音:
马利亚已经许配了约瑟,他们还没有同房,马利亚就被发现从圣灵怀了孩子。有使者在梦中对约瑟说,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妻子马利亚来,因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就给他起名叫耶稣。(马太福音1:18, 20, 25)
路加福音: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出一个儿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她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1–32, 34–35)
这一切清楚表明,神性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神性就是祂那来自父的生命,这生命是灵魂。目前,这些话就足够了。接下来的内容会详述这个主题,那里会说明,当三位一体,也就是父、子、圣灵,被认为并相信在主里面,如同在一个位格里面时,甚至连亚他那修教义所包含的那些留下对主的模糊概念的事物都与真理一致。没有这种思维和相信,可以说,并且事实上说,基督徒敬拜三神,与全世界所有拥有理性的人民和民族都不同;然而,在关于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为一的教义和信仰的清晰度上,基督教界本可以超越其他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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