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606

606.启13:17

606.启13:17.“若没有印记,或兽名,或兽名的数目,没有人能买或卖”表示任何人都不可以从圣言来教导,因而也不可以宣誓就任神职、被授予教导者或大师的桂冠、戴上博士的帽子,被称为正统,除非他承认这教义,向对它的信和爱,或与它一致、不冲突的某种东西起誓。“买卖”表示为人的自我获得知识或认知,并教导它们,这些知识或认知在此是指那些属于教义的知识或认知,如稍后所示。“印记”表示承认一个人是改革宗基督徒,并认可他是这样(AR 605节);“兽名”表示这教义的品质,“名”表示品质(AR 81, 122, 165, 584节),“兽”表示被平信徒、因而被普通民众接受的教义(AR 567节)。此外,由于本节经文说“或兽名”,所以它表示它的品质,或与它一致的东西。“数目”表示一个事物的品质(AR 448节);由于经上说“或兽名的数目”,所以它表示教义的品质,或与它没有冲突的东西。经上如此说,是因为龙及其兽所表示的教义因改革宗所在的不同国家而各不相同;不过,在教义之首,或这一原则方面是一样的,即:没有律法作为的信仰使人称义并得救。
“买卖”表示获得知识或认知,并教导它们,“货物或商品”(merchandise)、“贸易”(或买卖、交易)、“赚钱”(gain)所表相同,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你们一切干渴的,都当就近水来,没有银钱的,你们都来,买了吃;不用银钱,不用价值,也来买酒和奶。(以赛亚书55:1)
又:
你们白白地卖自己,因此,你们也必无银被赎。(以赛亚书52:3)
以西结书:
你靠自己的智慧聪明为自己得了财富;你靠丰富的智慧和自己的贸易增加你的财富。(以西结书28:4, 5)
由于“推罗”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方面的教会,所以经上论到推罗说:
海上一切的船只都与你交易货物;他施人拿银子作你的客商;雅完人,土巴人,米设人,他们都作你的客商,用人的灵魂兑换你的货物。亚兰人以绿宝石作你的客商;你的财富,交易,商品、与你进行交易的,在你倾覆的日子,都必沉入海心。(以西结书27:9, 12, 13, 16, 27)
以赛亚书:
哀号吧,他施的船只,因为推罗荒废了,她的商人是王子,她的生意人是地上的尊贵人。(以赛亚书23:1-8)
在主的比喻中,买卖或生意具有相信的含义:
一个人要往外国去,就给他仆人他连得,叫他们做买卖赚钱。(马太福音25:14-30)
路加福音:
另一个人给他仆人十英镑去作生意。(路加福音19:12-26)
马太福音:
人遇见藏在田地里的宝贝,就把它藏起来,变卖他所有的一切买了这块田。(马太福音13:44)
又:
一个商人寻找漂亮的珍珠,发现一颗极贵重的珍珠时,就变卖一切买了它。(马太福音13:45, 46)
以赛亚书:
从幼年与你贸易的已经变成这样;他们也都各奔各方,无人救你。(以赛亚书47:15)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

诠释启示录 #907

907.“头上戴着金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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