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06.启13:17.“若没有印记,或兽名,或兽名的数目,没有人能买或卖”表示任何人都不可以从圣言来教导,因而也不可以宣誓就任神职、被授予教导者或大师的桂冠、戴上博士的帽子,被称为正统,除非他承认这教义,向对它的信和爱,或与它一致、不冲突的某种东西起誓。“买卖”表示为人的自我获得知识或认知,并教导它们,这些知识或认知在此是指那些属于教义的知识或认知,如稍后所示。“印记”表示承认一个人是改革宗基督徒,并认可他是这样(AR 605节);“兽名”表示这教义的品质,“名”表示品质(AR 81, 122, 165, 584节),“兽”表示被平信徒、因而被普通民众接受的教义(AR 567节)。此外,由于本节经文说“或兽名”,所以它表示它的品质,或与它一致的东西。“数目”表示一个事物的品质(AR 448节);由于经上说“或兽名的数目”,所以它表示教义的品质,或与它没有冲突的东西。经上如此说,是因为龙及其兽所表示的教义因改革宗所在的不同国家而各不相同;不过,在教义之首,或这一原则方面是一样的,即:没有律法作为的信仰使人称义并得救。
“买卖”表示获得知识或认知,并教导它们,“货物或商品”(merchandise)、“贸易”(或买卖、交易)、“赚钱”(gain)所表相同,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你们一切干渴的,都当就近水来,没有银钱的,你们都来,买了吃;不用银钱,不用价值,也来买酒和奶。(以赛亚书55:1)
又:
你们白白地卖自己,因此,你们也必无银被赎。(以赛亚书52:3)
以西结书:
你靠自己的智慧聪明为自己得了财富;你靠丰富的智慧和自己的贸易增加你的财富。(以西结书28:4, 5)
由于“推罗”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方面的教会,所以经上论到推罗说:
海上一切的船只都与你交易货物;他施人拿银子作你的客商;雅完人,土巴人,米设人,他们都作你的客商,用人的灵魂兑换你的货物。亚兰人以绿宝石作你的客商;你的财富,交易,商品、与你进行交易的,在你倾覆的日子,都必沉入海心。(以西结书27:9, 12, 13, 16, 27)
以赛亚书:
哀号吧,他施的船只,因为推罗荒废了,她的商人是王子,她的生意人是地上的尊贵人。(以赛亚书23:1-8)
在主的比喻中,买卖或生意具有相信的含义:
一个人要往外国去,就给他仆人他连得,叫他们做买卖赚钱。(马太福音25:14-30)
路加福音:
另一个人给他仆人十英镑去作生意。(路加福音19:12-26)
马太福音:
人遇见藏在田地里的宝贝,就把它藏起来,变卖他所有的一切买了这块田。(马太福音13:44)
又:
一个商人寻找漂亮的珍珠,发现一颗极贵重的珍珠时,就变卖一切买了它。(马太福音13:45, 46)
以赛亚书:
从幼年与你贸易的已经变成这样;他们也都各奔各方,无人救你。(以赛亚书47:15)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
1077.“就是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表示它们都是虚假和邪恶,无论内在的还是外在的。这从“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的含义清楚可知:“人民”是指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参看AE 175b, 331, 625节);“群众”也是指那些处于真理或虚假的人,因为“群众”是指较低种类的人民;“民族”是指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参看AE 175, 331a,b; 452; 455a,b; 625节);“舌头”是指那些处于对良善的各种承认或称谢和感知的人(对此,参看AE 455, 625, 657, 990节)。“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之所以表示虚假和邪恶,无论内在的还是外在的,是因为真正的灵义包含从人抽象出来的事物。因此,当你从“各人民”,就是那些处于真理或虚假的人那里除去人的一切概念时,所表示的就是真理或虚假,而不是他们。这同样适用于“群众、民族和舌头”。所表示的是虚假和邪恶,因为“地”表示教会,因此“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表示构成教会的事物,这些事物要么是真理和良善,要么是虚假和邪恶。由于每个教会都是内在的和外在的,因它的真理和良善,或虚假和邪恶是内在的和外在的,所以这些就是这些话所表示的事物。这一点从“那淫妇坐的众水”的含义也可推知,此处所说的“众水”就是表示被亵渎的教会圣物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可参看AE 1033节);被亵渎的教会圣物是虚假和邪恶,因为它们是被歪曲的圣言真理和被玷污的圣言良善。
(关于圣言续)
主的圣言在这方面是奇妙的:它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相互结合,这证明圣言是从主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相互结合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也证明圣言里面有主与天堂并教会的婚姻,这婚姻也是相互的。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并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好叫它可以成为天使智慧和世人聪明的源头,或说天使可以从中获得智慧,世人从中获得聪明。因为单从良善中生不出智慧和聪明,单从真理中也生不出智慧和聪明,但当爱是相互的时,智慧和聪明就从它们的婚姻中生出。
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种相互的爱: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6)
又: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有了我的诫命又遵行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约翰福音14:20–21)
这种相互性就是,他们在主里面,主在他们里面,以及凡爱主的,主也要爱他。“有了祂的诫命”是指处于真理,“遵行它们”是指处于良善。
主用这些话以祂与父的合一也描述了这种相互性:
腓力,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9–11)
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的相互结合就从主里面神性与人身的这种相互结合中发出的;而这种相互结合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这同样适用于主与天堂并教会的相互结合,以及总体上良善和真理与天堂天使和教会之人的相互结合。由于良善属于仁,真理属于信,而仁与信构成教会,所以可推知,当人里面有仁与信的相互结合时,教会就在他里面。还由于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力,而意愿与理解力构成一个人,所以可推知,人照着意愿和属于意愿的一切与理解力和属于理解力的一切的结合而为人;这种结合是相互的。这种结合被称为一个婚姻,这婚姻自创造以来就在天堂里的每个细节里面,也在世界上的每个细节里面;一切事物的产生和生成由此而来。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的婚姻是这样:良善爱真理,真理爱良善,因而相互交替地爱(译注:或说这两者相互交替地爱对方),圣言的灵义揭示了这一点。正是由于这婚姻,良善与真理是一,而不是二;当良善属于真理,真理属于良善时,它们就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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