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03.“也能使尽可能多的不拜兽像的人都被杀害”表示他们向那些不承认他们的信之教义是教会的神圣教义的人发出诅咒。“拜兽像”表示承认他们的信之教义是教会的神圣教义,因为“拜”表示承认是教会的神圣事物或神圣信条(AR 579, 580, 588, 597节);“兽像”表示这教义(AR 601节);“被杀害”表示属灵地被杀害,也就是被定罪,或受诅咒(AR 325节,以及其它各个地方);“被杀害”因表示被定罪,或受诅咒,所以也表示被宣布为异端分子并被逐出教会,因为在他们眼里,这样一个人就被视为被定罪的,或受诅咒的。在神职人员当中,那些在学校和学院就吸收了称义奥秘的学者,尤其那些因这些东西而以学问为骄傲的人,就是这样做的。这些人谴责所有与他们的想法不同的人,只要他们敢,就会猛烈抨击他们。
我可以这样说,那些吸收了这些奥秘,由此在这个世界上不断以学问为为骄傲的人,到了灵界如此恼怒那些只崇拜主,不承认唯信是救赎的唯一途径的人,以至于一看见他们,并远远地感受到主的神性气场和包围他们的仁爱气场,就勃然大怒,怒火中烧。由于那些只崇拜主的人是这样,所以那龙被描述为他们的死敌;如启示录:
他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等她生产之后,要吞吃她的孩子。蛇就在妇人后面,从口中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要使她被这河吞没。龙向妇人发怒,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启示录12:4, 15, 17)
又:
三个污灵好像青蛙,从龙口、兽口和假先知的口中出来,召集他们去赴那神全能者大日的争战。(启示录16:13-16; 19:19, 20; 20:8-10)
又:
那从深渊里上来的兽杀了那两个见证人,把他们的尸首扔在大城的街道上,这城按着灵意叫所多玛和埃及,又不许把它们埋入坟墓。(启示录11:7-9)
“不许把它们埋入坟墓”表示弃绝,如同被定罪的,或受诅咒的(AR 506节)。
1098.“成了鬼魔的住处”表示那里只有来自被亵渎的教会真理和良善的可怕虚假。这从“住处”和“鬼魔”的含义清楚可知:“住处”是指最后的审判之后,作为淫妇或妓女的“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所在的地方。“鬼魔”是指那些处于来自被亵渎的真理和良善的可怕虚假的人(对此,参看AE 586, 1001节)。此处这些人的地狱被描述为“鬼魔的住处,和各样污秽之灵的巢穴,并各样污秽可憎之鸟的巢穴”。他们的地狱就是所描述的这样,这一点从由此产生的散发物明显看出来,这些散发物是被亵渎的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因为他们在言语、面部表情和举止上处于神圣的外在,并把这些外在举到天上;然而,他们在灵魂和内心中却不仰望任何神,只视自己为地上的神明。因此,他们与地狱里的人合而为一。他们亵渎圣物,因为他们那属于灵魂和内心的内层流入模仿神圣外表的外层。“鬼魔”在此是指这些人。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唯独有一位神,主是天堂之神的思维的确打开天堂,并显示人出现在那里,但程度如此之轻,以至于他几乎不可见,看上去在远处,就好像在阴影中。但随着他对神的思维变得更完整、真实和公正,他就会出现在光中。思维通过取自圣言的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的知识(或认知)而变得更完整,因为来自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神性,神性事物合在一起就是神。一个只认为有一位神,却不思想神是什么,或说对神的品质或性质没有任何概念的人,就像一个认为圣言存在,它是神圣的,却对它的内容一无所知的人,或像一个认为法律存在,却对法律所包含的内容一无所知的人。然而,关于神的性质的思维如此广大,以至于充满天堂,构成无法形容的天使的一切智慧;事实上,这种思维本身是无限的,因为神是无限的。有一位神的思维源于神的性质,这种思维就是圣言中“神的名”的意思(参看AE 102, 135, 148, 695b, 95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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