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02.启13:15.“又赐给他可以将气息给兽的像,叫兽像既能说话”表示他们被允许通过圣言来确认这教义,当这教义被教导时,它由此仿佛活过来。“又赐给”表示被许可。因为教义的一切虚假,以及生活的邪恶都是经许可而发生的;对此,可参看《圣治》(234-274, 275-284, 296节)。“兽像”表示这教义(AR 601节);“将气息给兽的像”表示通过圣言确认它,因为来自其它任何源头的任何教会教义都没有灵和生命。“兽像能说话”表示当这教义被教导时,它由此仿佛活过来。“将气息给兽的像,叫兽像能说话”就具有这种含义,因为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灵和生命;事实上,圣言是主说的,因此祂自己就在圣言中,并且祂如此说圣言,以至于其中的一切都与天堂交流,并经由天堂与祂自己交流。圣言包含使这种交流成为可能的灵义,或说交流是通过圣言的灵义实现的;这就是为何主说: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236.有必要举例说明,当世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通过属世之义感知自己的意义,而属天天使又如何通过这属世之义感知他们自己的意义。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第五条是“不可杀人”。世人不仅将其理解为不可杀人,还理解为不可心怀仇恨和报复欲,甚至到了杀人的地步;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扮演魔鬼和谋杀人灵魂的角色;而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奸淫”。世人将“奸淫”理解为淫行、淫乱、淫荡的话题、淫秽的思想;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属天天使将其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世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骗取、以某种借口夺走邻人的财物;属灵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利用邪恶和虚假夺走别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据为己有并为自己声称主的公义和功德。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世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说谎和诽谤;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言说并说服他人相信虚假就是真理,邪恶就是良善,反之亦然;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属灵和属天之物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属世之义中演变和提取出来。神奇的是,天使提取属于他们自己的意义时,并不需要知道阅读的世人正在思想什么。然而,天使与世人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起因和结果那样。此外,目的其实就居于属天国度,起因居于属灵国度,而结果居于属世国度。人类以这种方式通过圣言与天使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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