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6

6.启1:2.“约翰

6.启1:2.“约翰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从心里,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经上论到约翰说,“他为神的圣言作见证”;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如前所述(AR 5节),所以他在灵义上是指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永远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因而所表示的,这是指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因而是指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而不是“约翰”。这些人“作见证”,也就是说,看见,承认,从心里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那里主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真理,这可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从圣言引用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在启示录中,“耶稣基督”和“羔羊”是指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神”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一切事物都来自这神性。

至于“作见证”的灵义,这论及真理,因为在世上,真理要被见证,当真理被见证时,它就被承认。但在天堂,真理自己给自己作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事实上,当天使听见真理时,他们立刻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中所教导的,所以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并且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真理本身;因此,论到它,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的,而是出于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诠释启示录 #286

286.“昔在今在以

286.“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主神全能者”表示无限和永恒者。这从“全能者”和“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的含义清楚可知:“全能者”是指祂是无限的,我们很快会论述到这一点;“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是指祂是永恒的(参看AE 23节)。有两样事物只能论及耶和华,也就是主,即无限和永恒;无限论及祂的存在,也就是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永恒论及祂那来自这存在的显现,也就是祂的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这两者本身就是神性。宇宙就是从这两者中被造的;因此,宇宙中的一切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良善在各处都是一个事物的存在,真理则是由此而来的显现;但在宇宙万物中的这两者都是有限的。这就是为何此处说“主神”,因为“主”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神”表示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在圣言中,耶和华因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参看《属天的奥秘》,4973, 9167, 9194节);因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神”(AC 2586, 2769, 2807, 2822, 3921, 4287, 4402, 7010, 9167节)。由此清楚可知,“全能者”表示无限者,“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表示永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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