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6

6.启1:2.“约翰

6.启1:2.“约翰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从心里,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经上论到约翰说,“他为神的圣言作见证”;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如前所述(AR 5节),所以他在灵义上是指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永远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因而所表示的,这是指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因而是指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而不是“约翰”。这些人“作见证”,也就是说,看见,承认,从心里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那里主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真理,这可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从圣言引用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在启示录中,“耶稣基督”和“羔羊”是指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神”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一切事物都来自这神性。

至于“作见证”的灵义,这论及真理,因为在世上,真理要被见证,当真理被见证时,它就被承认。但在天堂,真理自己给自己作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事实上,当天使听见真理时,他们立刻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中所教导的,所以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并且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真理本身;因此,论到它,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的,而是出于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诠释启示录 #251

251.“我要进到他

251.“我要进到他那里去”表示结合。这从“进到”的含义清楚可知,“进到”当论及主时,是指与祂结合(参看《属天的奥秘》,3914, 3918, 6782, 6783节)。主与那些在心里和生命中接受祂的人结合,因为主进入或流入生命;但祂只对那些处于属灵之爱的生命,或仁爱生命的人如此行,因为仁爱就是属灵之爱。当这爱构成人的生命时,主就通过它进入或流入信之真理,使人看见或认识它们;人由此拥有对真理的属灵情感。以为主进入或流入与人同在的唯信,或与仁分离之信是一个巨大的错误;这种信没有生命在里面,因为它就像没有心脏活动或来自心脏的流注的肺呼吸;这种呼吸只会产生一种无生命的动作,因为肺呼吸是由来自心脏的流注激活的,这是众所周知的。这清楚表明,从主发出的神性被允许经由心脏,也就是经由爱流入人;无论你说心脏,还是说爱,它都和由此而来的灵的生命是一样的。爱构成人的生命,只要留意,谁都能知道并看到这一点。因为一个没有爱的人算什么呢?他岂不是一根树干?因此,爱如何,这个人就如何。爱就是意愿并实行,因为人所爱的,他就意愿并实行。从太阳的光和热中可以对仁之良善和信之真理形成一个概念。当太阳发出的光与热结合时,如春夏时节,地上万物都发芽、开花;但当光里面没有热时,如冬季,地上万物都枯萎而死。此外,属灵之光是信之真理,属灵之热是仁之良善。由此也可以对教会之人的品质形成一个概念;当他的信与仁结合时,他就像一座花园和乐园;但当他的信不与仁结合时,他就像一片沙漠或冰雪覆盖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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