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98

598.启13:13

598.启13:13.“他行大迹象”表示见证他们教导的东西是真的,尽管它们是假的。“迹象”表示见证事情是真的,因为以前,所行的迹象是为真理作见证的。但迹象和神迹停止后,它们的含义仍然保留,这是对真理的见证。但此处“迹象”表示来自那兽或假先知的见证,证明他的虚假是真理,因为虚假被确认后,只会看似真理。“迹象”(signs,或译为兆头,预兆,征兆,记号等)表示见证某事是真的,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马太福音:

在时代的完结,必有假基督和假先知要起来,显大迹象和奇事,如果可能,他们连选民也迷惑了。(马太福音24:24; 马可福音13:22)

路加福音:

将来有从天上来的可怕迹象;在日月星辰上必有迹象,海和咆哮的海浪。(路加福音21:11, 25)

以赛亚书:

耶和华使虚谎的预兆失效,使占卜的癫狂,使智慧人退后,使他们的知识或科学变为愚拙。(以赛亚书44:25)

耶利米书:

你们不要学习列族的道路,也不要因天上的征兆而惊惶。(耶利米书10:2)

启示录:

他们是鬼魔的灵,施行迹象,召集他们去赴那大日的争战。(启示录16:14)

又:

那兽被擒拿,那在他面前曾行迹象、迷惑人的假先知,也与他同被擒拿。(启示录19:20)

“迹象”(signs,或译为兆头,预兆,征兆,记号等)表示见证某事是真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进一步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门徒对耶稣说,你行什么迹象,让我们相信你呢?你到底要做什么呢?(约翰福音6:30-33)

犹太人、文士和法利赛人从主那里求迹象,好叫他们知道祂是基督(马太福音12:38-40; 16:1-4; 马可福音8:11, 12; 路加福音11:16, 29-30; 约翰福音2:16, 18-19)。马太福音:

门徒对耶稣说,你降临和时代完结的预兆是什么呢?(马太福音24:3; 马可福音13:4)

出埃及记:

将来他们若不信你,也不听前一个迹象的声音,他们必信后一个迹象的声音。(出埃及记4:8)

“迹象的声音”是指见证。诗篇:

在他们中间施行祂迹象的话。(诗篇105:27)

以赛亚书:

耶和华对亚哈斯说,你向耶和华求一个兆头。(以赛亚书7:11, 14)

又:

这必是从耶和华那里给你的一个兆头,看哪,我必使台阶上的影儿,就是亚哈斯日晷上所照下的,往后退。(以赛亚书38:7, 8)

又:

希西家说,我能上耶和华的家,有什么预兆呢?(以赛亚书38:22)

耶利米书:

这必是给你的预兆,我要在这地方察罚你们,使你们知道我的话必站得住。(耶利米书44:29-30)

诗篇:

求耶和华向我显示良善的记号,使恨我的人看见就羞愧。(诗篇86:17)

以赛亚书:

让他们向你讲述将来要发生的事,好让我们记在心中;显示将来的一个迹象,好叫我们知道你们是神。(以赛亚书41:22, 23)

诗篇:

你的敌人在筵席中间吼叫,他们竖了自己的旗为记号。(诗篇74:3, 4, 9)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45:11, 13; 耶利米书32:20-21; 以西结书4:3; 诗篇65:6-8; 78:42-43; 出埃及记7:3; 民数记14:11, 22; 申命记4:34; 13:1-3; 士师记6:17, 21; 撒母耳记上2:34; 14:10; 马可福音16:17-18, 20; 路加福音2:11-12, 16)。“立约的记号”所表相同(创世记9:13; 17:11; 以西结书20:12, 20)。

由此清楚看出,龙的这只兽所行的“大迹象”不是指迹象,而是指他们的见证,证明他们教导的东西是真理;因为凡确认虚假的异端分子在确认之后都会努力证明他的虚假是真理;那时,他再也看不见真理,因为对虚假的确认就是对真理的否认,被否认的真理就失去它的光;虚假凭确认之光,也就是昏昧之光,发光到何等程度,真理之光就在何等程度上变成黑暗(可参看AR 566节)。


诠释启示录 #1124

1124.启18:8

1124.启18:8.“因此,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必来到”表示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他们的最后状态即将来临,然后到来的是毁灭。这从“因此”、“在一天之内”和“灾殃”的含义清楚可知:“因此”是指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即:他们以统治天堂和教会为荣耀或骄傲和快乐,倚靠他们自己,不倚靠神性的能力和保护。“在一天之内”是指他们的最后状态,“天”表示状态,在此表示最后状态,因为经上补充说,那时有“死亡、悲哀、饥荒”。“灾殃”是指那些摧毁属灵生命的事物,因而是指毁灭(参看AE 584节)。在此由他们的灾殃必来到的那一天所表示的最后状态是指当他们中间不再剩下任何良善和真理时的状态。由于那时,他们的属灵生命被完全摧毁了,所以毁灭,也就是最后的审判就临到他们。这种情况以前之所以没有发生,而是此时发生,是因为这时,天堂与他们的联系或结合不复存在;当没有了联系或结合时,分离就会发生,这种分离就是最后的审判。当最后的审判到来时,恶人就被扔进地狱,善人被提入天堂。因为一旦任何人与天堂的联系被打破,他就立刻坠入地狱。只有与天堂,因而与主的联系才能使人不下地狱。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如果有人说并认为,生命本身是神,或神是生命本身,同时却对生命是什么没有任何概念,那么除了这些表述之外,他根本不理解神是什么。人的思维里面有两种观念,一种是抽象的属灵观念,一种是非抽象的属世观念。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抽象的属灵观念是,它是爱本身,也是智慧本身,爱来自智慧,智慧来自爱。但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非抽象的属世观念是,祂的爱就像火,祂的智慧就像光,两者一起就像一束灿烂的阳光。这种属世观念源于对应关系,因为火对应于爱,光对应于智慧;因此,在圣言中,“火”表示爱,“光”表示智慧。当一个人从圣言讲道时,他也祷告说,愿天上的火(这火是指神性之爱)温暖或点燃所有人的心,愿天上的光(这光是指神性智慧)照亮所有人的心智。

在神性智慧中的神性之爱是生命本身,也就是神,这爱在本质上是不可想象的,因为它是无限的,因而超越人类的理解;但它在表象上是可以想象的。主在天使眼前显为一轮太阳,热和光从这太阳发出。这太阳是神性之爱,热是神性之爱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之爱,被称为神性良善,光是神性智慧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智慧,被称为神性真理。然而,人对生命,也就是神,决不可持有像对火、热或光那样的观念,除非它里面同时有对爱和智慧的观念;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就像火,神性智慧就像光,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一起就是一道灿烂的阳光。因为神是一个完美的人,在脸上像人,在身体上也像人,在形式上没有任何区别,只在本质上有区别。祂的本质是,祂是爱本身,智慧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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