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91.启13:10.“若有人引入掳掠,他必被掳掠”表示人若利用这异端教义引导他人远离正确的信仰和正确的生活,就会被自己的邪恶和虚假引入地狱。“掳掠”表示说服并拉拢到自己这一边,好叫他们同意并持守“龙”和“兽”所指的这异端,从而引离正确的信仰和正确的生活。“被掳掠”表示被自己的邪恶和虚假引入地狱。“掳掠”在此是指属灵的掳掠,也就是被迷惑,从而被引离真理和良善,并被引入虚假和邪恶。在圣言中,“掳掠”(或掳)是指这种属灵的掳掠,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耶利米哀歌:
众民哪,你们要听,看我的痛苦;我的处女和少年人都被掳去。(耶利米哀歌1:18)
诗篇:
神离弃祂在世人中间居住的帐棚,又将祂的力量交与掳掠。(诗篇78:60, 61)
耶利米书:
风必吞吃你所有的牧人,你所亲爱的必被掳去;那时,你必因你一切的恶抱愧蒙羞。(耶利米书22:22)
申命记:
我要使我的箭饮血而醉,因被杀被掳之人的血。(申命记32:42)
以赛亚书:
他们弯腰俯伏,他们的灵魂必被掳去。(以赛亚书46:1, 2)
又:
耶和华差遣我去绑扎心里破碎的,给被掳的、被囚的、瞎眼的宣告自由。(以赛亚书61:1; 路加福音4:18, 19)
又:
我凭公义兴起他;他必释放我被掳的人,不是为工价,也不是为赏赐。(以赛亚书45:13)
诗篇:
你升上了高处,掳掠了被掳的。(诗篇68:18)
以赛亚书:
义人掳掠的岂能解救吗?就是勇士所掳掠的,也可以夺回,强暴人的猎物,也可以解救。(以赛亚书49:24, 25)
又:
耶路撒冷啊,抖去尘土坐下,锡安被掳的女儿哪,解开你颈项的锁链。(以赛亚书52:2)
此外还有其它经文(耶利米书48:46, 47; 50:33, 34; 以西结书6:1-10; 12:1-12; 俄巴底亚书1:11; 诗篇14:7; 耶利米书50:33-34; 诗篇53:6)。士师记和列王纪下25章,以及先知书所提到的以色列人中被他们的仇敌掳去的,代表、因而表示属灵的掳掠或被掳,如别的地方所讨论的。在以下经文中,“被囚的”(或“在监里的”、“被捆绑的”)和“被掳的”具有相同的含义;撒迦利亚书:
因你立约的血,我将被囚的人从坑里释放出来。(撒迦利亚书9:11)
诗篇:
愿被囚之人的叹息达到你面前。(诗篇79:11)
以赛亚书:
被囚的必被聚集在坑中,被关在监牢里。(以赛亚书24:22)
又:
他使世界如同旷野,不为被囚的人打开房屋。(以赛亚书14:17)
马太福音:
王说,我在监里,你们不来看我。(马太福音25:36, 43)
路加福音:
耶稣说,亚伯拉罕的这个女儿被撒但捆绑了这十八年,不该在安息日解开这捆绑吗?(路加福音13:16)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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