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9

59.“我曾死过”表

59.“我曾死过”表示在教会中,祂被漠视,祂的神性人身没有得到承认。“曾死过”不是指祂曾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而指祂曾在教会被漠视,祂的神性人身没有得到承认,因为祂在世人当中就是这样“死的”。祂自永恒而来的神性的确得到了承认,但这神性是耶和华自己。然而,祂的人身却没有被承认是神性,尽管根据整个基督教界所接受的以亚他那修命名的教义,祂里面的神性与人身就像灵魂与身体一样,因而不是二,而是一,是一个位格。因此,当祂里面的神性与人身因“祂的人身不是神性,而是像另一个人的人身”的说法而分离时,在这种情况下,祂在世人当中就是死的。关于这种分离,并以这种方式使主成为死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圣治》(262-263节)。


诠释启示录 #300

300.“用七印封严

300.“用七印封严了”表示完全隐藏,即天上和地上所有人的生命状态。这从“用印封严”和“七”的含义清楚可知:“用印封严”是指被隐藏,因为包含在一本书里的东西用印封严了,就没有人知道,直到它被打开并阅读;“七”是指所有人和所有事物,因而是指完全和完整之物(参看AE 257节),从而也指全部,因为全部意味着完全和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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