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9.“我曾死过”表示在教会中,祂被漠视,祂的神性人身没有得到承认。“曾死过”不是指祂曾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而指祂曾在教会被漠视,祂的神性人身没有得到承认,因为祂在世人当中就是这样“死的”。祂自永恒而来的神性的确得到了承认,但这神性是耶和华自己。然而,祂的人身却没有被承认是神性,尽管根据整个基督教界所接受的以亚他那修命名的教义,祂里面的神性与人身就像灵魂与身体一样,因而不是二,而是一,是一个位格。因此,当祂里面的神性与人身因“祂的人身不是神性,而是像另一个人的人身”的说法而分离时,在这种情况下,祂在世人当中就是死的。关于这种分离,并以这种方式使主成为死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圣治》(262-263节)。
291.“敬拜那活到时代的时代的”表示谦卑,以及那时对永生来自主的承认。这从“俯伏敬拜”和“那活到时代的时代的”的含义清楚可知:“俯伏敬拜”是指谦卑和那时心里的承认;“那活到时代的时代的”是指永生来自主(参看AE 289节)。说谦卑和那时心里的承认,即承认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因而一切聪明、智慧和幸福都来自主,是因为这种承认只能被赋予处于谦卑状态的人;当人处于谦卑状态时,他就从他的自我,或自己的东西中被移除;人的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不接受,也不承认来自主的任何良善和真理,因为人的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无非是邪恶,邪恶弃绝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由此可见,为何必须有谦卑,为何“俯伏敬拜”表示谦卑和那时心里的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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