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88.启13:8.“凡住在地上,名字没有记在羔羊生命册上的人,都要拜他”表示除了那些信主的人外,改革宗教会的所有人都承认“龙”和“兽”所指的这异端教义在教会中是神圣的,或说是教会的神圣信条。“拜”表示承认是教会的神圣事物或神圣信条,如前所述(AR 579-580节);“凡住在地上的人”表示改革宗教会的所有人(AR 558节);“名字没有记在羔羊生命册上的人”表示除了那些信主的人外;“名字”表示在其品质方面的这些人(AR 81, 122, 165节);“生命册”表示主的圣言和关于祂的一切教义(AR 256, 257, 259, 469节);由于来自圣言的教会的一切教义都指向这一点,即:他们当信主,所以“名字记在羔羊生命册上”在此是指这一点。关于对主的信,可参看前文(AR 67, 533节)。
236.有必要举例说明,当世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通过属世之义感知自己的意义,而属天天使又如何通过这属世之义感知他们自己的意义。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第五条是“不可杀人”。世人不仅将其理解为不可杀人,还理解为不可心怀仇恨和报复欲,甚至到了杀人的地步;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扮演魔鬼和谋杀人灵魂的角色;而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奸淫”。世人将“奸淫”理解为淫行、淫乱、淫荡的话题、淫秽的思想;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属天天使将其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世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骗取、以某种借口夺走邻人的财物;属灵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利用邪恶和虚假夺走别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据为己有并为自己声称主的公义和功德。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世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说谎和诽谤;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言说并说服他人相信虚假就是真理,邪恶就是良善,反之亦然;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属灵和属天之物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属世之义中演变和提取出来。神奇的是,天使提取属于他们自己的意义时,并不需要知道阅读的世人正在思想什么。然而,天使与世人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起因和结果那样。此外,目的其实就居于属天国度,起因居于属灵国度,而结果居于属世国度。人类以这种方式通过圣言与天使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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