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87

587.“也赐给他权

587.“也赐给他权柄,可以管辖各支派、舌头和民族”表示因而对教会的一切的统治,无论在教会的教义方面,还是在教会的生活方面。“权柄”表示统治,如前所述(AR 575节);“支派”表示在其真理和良善方面的教会,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在其虚假和邪恶方面的教会(AR 27, 349节);“舌头”表示教会的教义(AR 282, 483节);“民族”表示与教义一致的生活(AR 483节)。

诠释启示录 #45

45.启1:9.“我

45.启1:9.“我约翰”表示关于主的教义。这从“约翰”的代表清楚可知,“约翰”在至高意义上表示教义方面的主(参看AE 19节),所以他也表示关于主的教义。因为认识主是教义一切事物中的首要事物,或是其首先的和末后的;事实上,教会首要的事就是知道并承认主的教义;因为它通过承认和信仰与祂的神性结合,没有与神性的结合,教义的一切事物都毫无意义。此外,这就是神性揭示自己的原因。已经揭示自己的神性就是神性人身。没有对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就没有拯救(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0–310节)。正因如此,“约翰”因代表教义方面的主,所以也代表关于主的教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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