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86.启13:7.“又赐予他与圣徒作战,并且胜过他们”表示他们攻击圣言的神性真理,并推翻它们。“战(争)”表示属灵的战争,也就是虚假与真理,并真理与虚假的战争(AR 500节);因此,“作战”是指攻击;“圣徒”是指那些处于通过圣言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因而从人那里抽象出来说,表示神性真理(AR 173节);因此,“胜过他们”表示使真理不占上风,从而推翻它们。但以理书中的这些话所表相同:
从海中上来的第四个兽有说夸大话的口,与圣民争战并得胜。(但以理书7:20, 21)
这些话也所表相同:
公山羊冲向公绵羊,将他触倒在地,践踏他;自高自大,高及天象之君,他的圣所被推倒;他将真理抛在地上。(但以理书8:5-7, 11, 12)
“公山羊”是指与仁分离之信,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61-68节)。这些话同样所表相同:
必有一王兴起,脸上刚硬,能懂诡计;他必摧毁强有力者和圣民,又要站起来攻击万君之君;诡计必得逞,在他手中亨通。(但以理书8:23-25)
这“王”是“公山羊”,如那里(但以理书8:21)所说的。下面这些话所表相同:
那从深渊里上来的兽与两个见证人交战,并战胜他们,把他们杀了。(启示录11:7; AR 500节)
他们获胜,是因为平信徒不明白他们称之为“神秘”的微妙之处,他们将它们隐藏在表象和谬误之下;因此,他们说:
谁能比这兽,谁能与他交战呢?(启示录13:4; AR 579-581节)。
“圣徒”(或圣者、圣民)是指那些处于通过圣言来自主的真理之人,这一点可从前面(AR 173节)引用的经文和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说,父啊,求你用真理使他们成圣,你的话就是真理。我使自己分别为圣,叫他们也因真理成圣;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7:17, 19, 23)
申命记:
耶和华从西乃而来,从万万圣者中来临,从祂右手为他们传出律法之火,祂的众圣徒都在你手中;他必领受你的言语。(申命记33:2, 3)
由此明显可知,被称为“圣徒或圣者”的,是那些处于通过圣言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还可知,那些照着诫命,也就是照着圣言真理生活的人,就是“耶和华的圣徒(或圣者、圣民)”(利未记19:2; 申命记26:18, 19)。他们若守约,就是“圣洁的民族”(出埃及记19:5, 6)。十诫就是他们要遵行的约(AR 529节)。因此,帐幕里面装有十诫的约柜所在的地方被称为至圣所(出埃及记26:33, 34)。
那些照着圣言真理生活的人被称为“圣徒”(或圣者、圣民);不是因为他们是神圣的,而是因为他们里面的真理是神圣的;当他们处于来自主的真理时,他们就是神圣的;当主的圣言真理在他们里面时,主就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5:7)。天使凭来自主的真理而被称为“圣”(马太福音25:31; 路加福音9:26);先知(路加福音1:70; 启示录18:20; 22:6)和使徒(启示录18:20)也是如此。正因如此,殿被称为“圣殿”(诗篇5:7; 65:4),锡安被称为“圣山”(以赛亚书65:11; 耶利米书31:23; 以西结书20:40; 诗篇2:6; 3:4; 15:1)。耶路撒冷被称为“圣城”(以赛亚书48:2; 64:10; 启示录21:2, 10; 马太福音27:53)。教会被称为“圣民”(以赛亚书62:12; 63:18; 诗篇149:1);也被称为“圣民的国度”(但以理书7:18, 22, 27)。他们之所以被称为“圣”,是因为在抽象意义上,“天使”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先知”表示教义的真理;“使徒”表示教会的真理;“殿”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天堂和教会;“锡安”、“耶路撒冷”、“人民或百姓”、“神的国”也是如此。凭自己,没有人是神圣的,甚至天使也不神圣(可参看约伯记15:14, 15),但人能凭主而神圣,因为“独有主是圣的”(启示录15:4; AR 173节)。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 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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