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84.启13:6.“他就开口亵渎神,亵渎祂的名”表示他们的说法,这些说法都是反对主的神性本身和神性人身,同时反对教会从圣言所拥有、用来敬拜主的一切的可耻说法。“他开口亵渎”表示所说的话,这些话都是假的;“口”表示教义、讲道和话语或讨论(AR 452节),因而“开口”表示说出它们;“亵渎”表示对圣言的歪曲,以及其它事物,如前所述(AR 571, 582节),在此表示可耻的说法,因为这个词反对“神和祂的名”;“神”表示主的神性,在启示录其它许多地方也是如此;“祂的名”表示用来敬拜主的一切,同样表示圣言,因为敬拜与圣言是一致的(AR 81节)。耶和华或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同时表示圣言,同样表示用来敬拜主的一切,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进一步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又:
耶稣说,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世人,我已使他们认识你的名。(约翰福音17:6, 26)
又: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作成,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作成。(约翰福音14:13, 14)
又: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2, 14)
又:
耶稣说,不信祂的人已经被定罪,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
十诫的第二诫中不可亵渎或妄称的“耶和华神的名”,以及主祷文中当尊为圣的“父的名”不是指别的。
17.对前面的话的这些近似或笼统的解释不是以一个连续系列来呈现的,所以会显得不连贯;当每个词或短语单独来解释,内义直接增补到不同于它的字义上,并且每种意义都分开单独来看时,情况必是这样。然而,这种情况不会发生在处于内义的天使们身上。他们看不见字义,对字义也一无所知,而是只看见内义;他们因在天堂之光中看见这内义,故以这样一个系列和联系,以及这样的丰盛,因而以这样的智慧看到它,以至于无法用任何人类的话语来表达和描述。天使的观念是属灵的,故以一种奇妙的方式将一切事物都结合在一起,并包含比一个人以他的属世观念所能想象或表达的还要多的事物,人所能想象或表达的,甚至只有它们的千分之一。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