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83

583.“又有权柄赐

583.“又有权柄赐给他,可以行事四十二个月”表示教导并实行这教义的邪恶和虚假的范围或机会,甚至直到该教会的结束和新教会的开始。“又有权柄赐给他,可以行事”表示说夸大亵渎话的权柄,也就是教导并实行前面(AR 582节)所提到的邪恶和虚假的权柄;“四十二个月”表示甚至直到前教会的结束和新教会的开始,如前所述(AR 489节);“三天半”(AR 505节)和“一个时期,两个时期,半个时期”(AR 562节),以及“一千二百六十”(AR 491节)所表相同,因为四十二个月就是三年半。

诠释启示录 #6

6.“就是神赐给祂,

6.“就是神赐给祂,指示祂的众仆人”表示给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这从“赐给祂,指示启示”和“祂的众仆人”的含义清楚可知:“赐给祂,指示启示”是指宣布预言,也就是说,给这些人的预言;“祂的众仆人”是指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神的仆人之所以是指这些人,是因为在圣言中,那些倾听并服从神的人被称为神的仆人。倾听并服从只发生在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身上,不发生在那些仅处于真理,或处于没有良善的真理之人身上;因为后者只有记忆中的真理,没有生活中的真理;而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拥有生活中的真理,那些拥有生活中的真理之人从心里,也就是从爱实行真理。要知道,真理不会进入人的生活,除非这个人处于良善,因为良善属于爱,爱则构成整个人;因此,人将所有与他的爱一致的真理都接入自己的生活。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一个人会将凡他所爱的都归给自己,抛弃并厌恶其它一切。良善在此是指对主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爱的良善;因为这良善是唯一的属灵良善,信之真理与该良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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