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80

580.“又拜那兽”

580.“又拜那兽”表示普通民众的承认,即:没有人能凭自己做任何善行,也没有人能成全律法,这是神圣的真理。“拜”表示承认是教会的神圣事物,如前所述(AR 579节),在此表示承认“没有人能凭自己做任何善行,也没有人能成全律法”是神圣的真理;由于这两条被视为神圣真理,所以可推知,律法的作为必须从信仰中被移除,因为它们不拯救人。但这些真理和其它许多真理都被歪曲了(可参看AR 566节)。由于接受和承认,此处“兽”和“龙”所表相同;因此,经上说他们“拜那龙”,“又拜那兽”。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44

Faith44.为说

(六)与仁分离之信的性质

Faith44.为说明与仁分离之信的真正性质是什么,我要把它赤裸裸地阐述如下:父神向人类发怒,把他们从祂面前赶走,出于公义决心通过永远诅咒他们而复仇。祂对儿子说:“下去,成全律法,把注定给他们的诅咒担在你自己身上;这样或许我会施怜悯。”于是,圣子降临,成全了律法,让自己被挂在十字架上受苦,并被残忍地处死。当这一切成就时,祂回到父那里说:“我已经把人类的诅咒担在自己身上了,所以请发怜悯吧。”就这样,祂为他们代求。但祂得到的答复是:对他们,我不能;但我因看见你在十字架上,然后又看见你的血,所以被感动以至于同情。然而,我不会原谅他们,但会把你的功德归算给他们,不过,只归算给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这将成为他们的得救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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