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80

580.“又拜那兽”

580.“又拜那兽”表示普通民众的承认,即:没有人能凭自己做任何善行,也没有人能成全律法,这是神圣的真理。“拜”表示承认是教会的神圣事物,如前所述(AR 579节),在此表示承认“没有人能凭自己做任何善行,也没有人能成全律法”是神圣的真理;由于这两条被视为神圣真理,所以可推知,律法的作为必须从信仰中被移除,因为它们不拯救人。但这些真理和其它许多真理都被歪曲了(可参看AR 566节)。由于接受和承认,此处“兽”和“龙”所表相同;因此,经上说他们“拜那龙”,“又拜那兽”。

真实的基督教 #309

309. 就属世之义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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