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8.“全地都希奇跟从那兽”表示那时,这信仰被欢喜接受,并成为整个教会的教义,因为这样他们就不会成为律法之下的奴仆,而是在信仰之下自由了。“全地都希奇”表示对这“致死的击伤”得到医治感到惊讶,随之欢喜接受。“全地”表示整个改革宗教会,因为地是指教会(AR 285节);因此,“全地都希奇跟从那兽”表示这信仰被欢喜接受,并成为整个教会的教义。它被欢喜接受,是因为这样他们就不是律法之下的奴仆,而是在信仰之下自由了;殊不知,事实恰恰相反,即:那些以为自己在信仰之下自由了,或因着这信仰,或通过这信仰而自由了的人却成了罪的奴仆,也就是魔鬼的奴仆,因为罪与魔鬼为一,是一样的;事实上,这样他们就以为律法不会定罪,因此犯了罪却没有律法的定罪就是自由,只要他们有信;而事实上,这才是奴役本身;但当人避开罪,也就是避开魔鬼时,他就从一个奴隶变得自由了。
对此,我补充以下难忘的事:在灵人界,我与教会的一些博士谈论他们所说的“律法作为”是什么意思,他们说他们不在“律法”的枷锁、奴役和诅咒之下,这“律法”又是什么意思。他们说,它们是指十诫的律法作为。然后我说:“十诫都规定了什么?它们不就是‘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这些事吗?难道这些就是你们说‘没有律法作为的唯信使人称义并得救’,从而将其与信分离的律法作为?难道这些就是基督为之作出补偿的?”他们回答说:“是的。”然后就听见有声音从天上说:“谁会如此疯狂?”他们的脸立刻转向一些魔鬼灵,马基雅弗利和许多耶稣会士就在这些恶灵当中,只要保护自己不受世界法律的制裁,他们就允许这一切事;若不是有一个社群夹在中间把他们分开,他们早就彼此结合在一起了。经上说“全地都希奇跟从那兽”,“跟从(或跟随、随从、随等)”那兽是指跟随并服从它,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列王纪:
大卫遵守我的诫命,全心跟从我。(列王纪上14:8)
撒母耳记:
耶西的儿子跟随扫罗出战。(撒母耳记上17:13)
出埃及记:
不可随众行恶,不可在争讼的事上随众附和偏行。(出埃及记23:2)
耶利米书:
你们不可随从素不认识的别神。(耶利米书7:9)
又:
他们随从别神,侍奉他们。(耶利米书11:10; 申命记8:19)
申命记:
随从巴力·毗珥的人,耶和华都毁灭了。(申命记4:3)
934.“都站在玻璃海边”表示因为他们处于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从“玻璃海”的含义清楚可知,“玻璃海”是指因属灵真理而透明的来自圣言的真理的总体(参看AE 931节)。因此,“站在玻璃海边”表示处于真理。他们之所以被看到“站在玻璃海边”,是因为那些过着仁爱生活,弃绝分离之信的教义之人都留在圣言字义的真理中,没有败坏和扭曲它们。例如,在圣言提到“实行或遵行”、“作工或工作”,以及“行为”和“作为”的地方,它们并不包括信的那些事物,尽管它们就隐藏在其中,但实际上他们意愿并实行它们。因为他们知道,没有它们,信不是信,并且只有当作为与信正确地结合在一起时,信才是信;因此,他们谴责,把这些包括在信中,或把它们与信分离是异端。这清楚表明,他们“站在玻璃海边”,也就是说,处于来自圣言的真理。
(续)
关于作为,前面说过,人所做的作为不是良善,只有与人同在的主所做的作为才是良善。但为了作为是主所做的,而不是人所做的,有两件事是必要的:第一,必须承认主的神性,还必须承认甚至就人身而言,祂也是天地之神,系良善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祂;第二,人必须照十诫生活,不去做十诫所禁止的那些邪恶,也就是说,不拜别神,不亵渎神的名,不可偷盗,不可通奸,不可杀人,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恋他人的物品和财产。为叫人所做的作为可以成为良善,这是两个必要条件。原因在于,一切良善唯独来自主;只要这些邪恶不作为罪而被移除,主就不能进入人,并引领他;因为它们是地狱的,事实上就是与人同在的地狱;除非地狱被移除,否则主不能进入并打开天堂。这就是主对富人所说那些话的意思,那富人问祂永生的事,说他从年轻的时候就守十诫;经上说主就爱他,并教导说,他还缺少一件,就是变卖他所有的一切,并拿起十字架(马太福音19:16–22; 马可福音10:17–22; 路加福音18:18–23)。“变卖他所有的一切”表示他要放弃他的宗教观念,也就是传统,因为他是个犹太人;他还要放弃他自我的东西,就是爱自己和世界胜过神,因而引领自己;“跟从主”表示只承认主,并被祂引领。因此,主也说:“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没有良善的。” “拿起他的十字架”表示与来自自我的邪恶和虚假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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