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78

578.“全地都希奇

578.“全地都希奇跟从那兽”表示那时,这信仰被欢喜接受,并成为整个教会的教义,因为这样他们就不会成为律法之下的奴仆,而是在信仰之下自由了。“全地都希奇”表示对这“致死的击伤”得到医治感到惊讶,随之欢喜接受。“全地”表示整个改革宗教会,因为地是指教会(AR 285节);因此,“全地都希奇跟从那兽”表示这信仰被欢喜接受,并成为整个教会的教义。它被欢喜接受,是因为这样他们就不是律法之下的奴仆,而是在信仰之下自由了;殊不知,事实恰恰相反,即:那些以为自己在信仰之下自由了,或因着这信仰,或通过这信仰而自由了的人却成了罪的奴仆,也就是魔鬼的奴仆,因为罪与魔鬼为一,是一样的;事实上,这样他们就以为律法不会定罪,因此犯了罪却没有律法的定罪就是自由,只要他们有信;而事实上,这才是奴役本身;但当人避开罪,也就是避开魔鬼时,他就从一个奴隶变得自由了。

对此,我补充以下难忘的事:在灵人界,我与教会的一些博士谈论他们所说的“律法作为”是什么意思,他们说他们不在“律法”的枷锁、奴役和诅咒之下,这“律法”又是什么意思。他们说,它们是指十诫的律法作为。然后我说:“十诫都规定了什么?它们不就是‘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这些事吗?难道这些就是你们说‘没有律法作为的唯信使人称义并得救’,从而将其与信分离的律法作为?难道这些就是基督为之作出补偿的?”他们回答说:“是的。”然后就听见有声音从天上说:“谁会如此疯狂?”他们的脸立刻转向一些魔鬼灵,马基雅弗利和许多耶稣会士就在这些恶灵当中,只要保护自己不受世界法律的制裁,他们就允许这一切事;若不是有一个社群夹在中间把他们分开,他们早就彼此结合在一起了。经上说“全地都希奇跟从那兽”,“跟从(或跟随、随从、随等)”那兽是指跟随并服从它,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列王纪:

大卫遵守我的诫命,全心跟从我。(列王纪上14:8)

撒母耳记:

耶西的儿子跟随扫罗出战。(撒母耳记上17:13)

出埃及记:

不可随众行恶,不可在争讼的事上随众附和偏行。(出埃及记23:2)

耶利米书:

你们不可随从素不认识的别神。(耶利米书7:9)

又:

他们随从别神,侍奉他们。(耶利米书11:10; 申命记8:19)

申命记:

随从巴力·毗珥的人,耶和华都毁灭了。(申命记4:3)


诠释启示录 #1097

1097.“说大巴比

1097.“说大巴比伦倾倒了,倾倒了”表示最后的审判已经施行在那些因自称有权统治天堂和教会的圣物而亵渎了这些圣物的人身上。这从“倾倒了,倾倒了”和“巴比伦”的含义清楚可知:“倾倒了,倾倒了”是指彻底的倾覆和毁灭,因而是指最后的审判,彻底的倾覆和毁灭是通过最后的审判实现的,因为那时,这些人被扔进地狱。“巴比伦”是指那些因自称有权统治天堂和教会的圣物而亵渎了这些圣物的人。因为“巴比伦”与“骑在朱红色兽上的淫妇”,以及前一章“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是一个意思,他们是指那些亵渎了教会圣物的人。我们在那一章论述了这些人和他们所造成的亵渎。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关于一神的思维向人打开天堂,因为只有一位神;而关于多神的思维关闭天堂,因为多神的观念摧毁一神的观念。关于真神的思维打开天堂,因为天堂和属于天堂的一切都来自这位真神;而关于假神的思维关闭天堂,因为天上只承认真神,不承认别神。关于神,创造者或造物主,救赎主和光照者的思维打开天堂,因为这三位一体属于独一真神;再者,关于无限、永恒、非受造、全能、全在和全知的神的思维打开天堂,因为这些是属于那独一真神的本质的属性;而把活人当成神,死人当成神,或偶像当成神的思维关闭天堂,因为这些不是全知,全在,全能,非受造,永恒和无限的,创造和救赎不是从他们那里发出的,他们也不是光照的源头。

只有关于神是一个人,神性三位一体,也就是被称为父、子和圣灵的三位一体在祂里面的思维才能打开天堂;而关于神不是一个人的思维关闭天堂,表面上看,这种观念就像一朵小云,或像最细微部分中的自然界。因为神是一个人,就像整个天使天堂作为整体是一个人,因而每位天使和每个灵人也是一个人一样。因此,只有关于主是宇宙之神的思维才能打开天堂,因为主说: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3:35)

约翰福音:

父赐给子权柄管理一切肉体。(约翰福音17:2)

马太福音:

一切都是父交给我的。(马太福音11:27)

又: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这一切清楚表明,没有诸如存在于天上的这种神观,人不能得救。对天上的神的观念就是主,因为天堂天使在主里面,主在他们里面;因此,思想主以外的其他任何神对他们来说是不可能的(参看约翰福音14:20, 21)。请允许我补充一点,神是一个人的观念已经从天上被植入全世界每个民族,但让我哀叹的是,它却在基督教界被摧毁了。下文将阐述其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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