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75

575.“那龙将自己

575.“那龙将自己的能力,宝座和大权柄都给了他”表示这异端因平信徒对它的接受而盛行并掌权。“龙”表示异端教义(对此,参看AR 537节);这“兽”表示平信徒(AR 567节),他们不是从自己那里说话,而是从他们的老师那里说话;由于平信徒就是民众本身,所以很明显,这异端因他们的接受而盛行并掌权。因此,这就是龙给这兽的“能力,宝座和大权柄”所表示的,也是接下来的话,即“他们都拜把权柄给了兽的那龙”(启13:4)所表示的。“龙”通过他们而盛行并掌权,尤其通过他们的这一宗教信条:理解力要服从信仰;信仰不是被理解的;在属灵事物上,对被理解的某种东西的信仰是理智的信仰,这种信仰不会使人称义。当这些信条在平信徒当中盛行时,神职人员就因神性事物而有了权柄、尊敬和一种崇拜,平信徒以为他们知道这些神性事物,并且神性事物要从他们口中被吸收或接受。“能力”表示盛行或影响;“宝座”表示掌管;“大权柄”表示统治。

最后的审判(续) #53

53.在最后审判的日

53.在最后审判的日子,我看见来自这个民族的成千上万的人从这些城镇,以及周围的村子和地区被赶出来。他们是那些在世时没有出于任何宗教或良心,只是为了自己名声而行善,以便为了获利而显得诚实的人。像这样的人当不再关心自己的名利时,如在灵界的情形,就会冲进各种可憎的罪行;他们在田野、在城镇之外抢劫凡所遇见的人。我看见有些人被投入延伸到东部之下的一道火沟,其他人被投入延伸到南部之下的一个黑暗洞穴。我于1757年1月9日目睹了对他们的这种驱逐。只有那些拥有宗教信仰和由此产生的良心之人被允许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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