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4.“口像狮子的口”表示好像源于真理,其实源于虚假的推理。“口”表示教义、讲道和话语或讨论(AR 452节),在此表示源于教义虚假的推理,因为“口”所在的“头”表示由纯粹的虚假产生的疯狂(AR 568节);“狮子”表示处于能力的神性真理(AR 241, 471节),但在此表示处于能力的因推理而看似真理的虚假(AR 573节);因此,“口像狮子的口”表示好像源于真理,其实源于虚假的推理。“豹”、“熊”和“狮子”表示这些事物,这一点可从但以理所看到的类似的兽明显看出来,论到它们,经上如此记着说:
有四只兽从海中上来;第一只像狮子,有鹰的翅膀;我观看,直到它的翅膀被拔去,它从地上被扶起来,两脚站立,像人一样,又有人的心给了它。第二只兽像熊,它半身侧立,有三根肋骨在它口内牙齿间;有人说,起来吞吃多肉。第三只兽像豹,背上有四个翅膀,像鸟的翅膀;这兽也有四个头,有权柄给了他。第四只兽可怕可惧,极其强壮,有大铁牙,吞吃嚼碎,剩下的用脚践踏。(但以理书7:3-7)
这四只“兽”描述了教会的相继状态,从最初到最后,甚至直到它在圣言的一切良善和真理上彻底毁灭;之后就是主的降临。“狮子”表示在它的第一个状态下,圣言的神性真理,以及教会由此的建立,这就是“从地上被扶起来,两脚站立,像人一样,又有人的心给了它”的意思。“熊”描述了当圣言的确被阅读,但不被理解时,教会的第二个状态;“牙齿间的三根肋骨”表示表象和谬误,“多肉”表示作为一个整体的圣言的字义。“豹”描述了教会的第三个状态,“豹”表示在其真理方面被歪曲的圣言;“背上有四个翅膀,像鸟的翅膀”表示对虚假的确认。“可怕可惧的兽”描述了教会的第四个状态或最后状态,这兽表示一切真理和良善的毁灭;因此,经上说“吞吃嚼碎,剩下的用脚践踏”;最后经上描述了主的降临,然后描述了这个教会的毁灭和一个新教会的建立(但以理书7:9-28)。
但以理所看到的这四只兽是一个接一个从海中上来的,而约翰所看到的头三只兽合用一个身体,也是从海中上来的;原因在于,在但以理书,它们描述了教会的相继状态,而在启示录,此处描述了教会的最后状态,之前的所有状态都一起存在于这最后状态中;不过,这兽身体像豹,脚像熊,口像狮子;“豹”和“熊”在各个地方的含义都是一样的;“口像狮子的口”表示源于虚假的推理,因为经上接着说“兽开口说亵渎话”(启13:5-6),“他的头”表示由纯粹的虚假产生的疯狂。
1012.启16:17.“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在思维的一切事物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空气”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空气”是指思维,在此是指思维的一切,因为此处描述的是教会的最后状态;因此,当这种状态显现时,经上就说“成了”,也就是完结了。“空气”之所以表示思维,是因为通过空气进行的呼吸对应于理解力的思维,就像心跳对应于意愿的情感一样。肺呼吸对应于思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它们的运作是同时和同步的,因为人怎样思考,就怎样呼吸。他若静静地思考,就静静地呼吸;相反,他若强行思考,就强行呼吸。他若在自己里面强烈而内在地思考,就会逐渐控制呼吸,还会屏住呼吸。因此,人会改变他的呼吸状态,以适应他思维的一切状态。原因在于,人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身体的一切都对应于心智的这两种生命。因此,一般来说,呼吸的生命对应于理解力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心跳的生命对应于意愿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爱的生命。在圣言中,“灵魂”和“心”就是指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经上说“用整个灵魂和整颗心,或用全灵魂和全心”,这句话表示用整个理解力和整个意愿,或用信的一切思维和爱的一切情感。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空气”表示思维,因为呼吸通过空气进行。
这最后一个小瓶之所以被倒在空气中,是因为人的一切都终止于他的思维。因为一个人在教会,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以及爱方面,总之,就是在其属灵、道德和文明生活方面如何,他在思维方面就如何。这一点在灵界尤其明显;当有天使从自己的社群出来,进入不是自己的社群时,他呼吸就会费力,因为他不是出于类似情感来思考。这也是为何当一个地狱灵上升到一个天使社群时,他会呼吸困难,从而陷入痛苦,或陷入幻想和思维的盲目;这清楚表明,一个人如何,他的思维就如何。
(第七诫)
接下来要说一说第七诫,就是“不可杀人”。十诫的所有诫命,和圣言中的一切事物一样,除了至高意义,就是第三层意义外,还涉及两层内义;一层内义近似字义,被称为属灵-道德的意义;另一层意义则较远,被称为属天-属灵的意义。“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最近似的意义,也就是属灵-道德的意义是,不可恨弟兄或邻舍,因而不可诽谤或诋毁他,或说不可蔑视和羞辱他;因为这样你就会损害和摧毁或扼杀他的好名声和尊敬,这是他在弟兄中间生活的源头,这种生活被称为文明生活。因此,后来他在社会上会活得像一个死人,因为他会被归入卑鄙的恶人之列,没有人与他交往。当这种事是出于敌意、仇恨或报复来做的时,就是谋杀。此外,世上的许多人都将这种生命算作并视为与肉体生命同等重要。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摧毁这种生命的人是有罪的,就好像他摧毁了弟兄的肉体生命一样。因为敌意,仇恨和报复呼出谋杀并意愿它;但它们因惧怕法律、抵抗和丧失名声而受到约束和抑制。然而,这三者却是朝向谋杀的努力;每一种努力都像一个行动,因为当惧怕消除时,它就会付诸行动。这些事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难免地狱或欣嫩子谷的火。(马太福音5:21–26)
前面解释这段经文(可参看AE 693, 746f节)。
但“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被称为属天-属灵意义的更远意义是,不可夺走人对神的信和爱,从而夺走他的属灵生命,这是谋杀本身,因为人凭这种生命而为人,身体的生命服务于这种生命,如同工具因服务它的主因。此外,道德的谋杀就源于这属灵的谋杀。因此,处于这一个的人也处于那一个;渴望夺走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人若不能夺走它,就会恨他,因为他恨此人的信和爱,因而恨这个人自己。这三者,即属于信和爱的属灵谋杀,属于好名声和尊敬的道德谋杀,以及属于身体的属世谋杀,就像原因和结果那样在一个系列中一个接着一个。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