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4.“口像狮子的口”表示好像源于真理,其实源于虚假的推理。“口”表示教义、讲道和话语或讨论(AR 452节),在此表示源于教义虚假的推理,因为“口”所在的“头”表示由纯粹的虚假产生的疯狂(AR 568节);“狮子”表示处于能力的神性真理(AR 241, 471节),但在此表示处于能力的因推理而看似真理的虚假(AR 573节);因此,“口像狮子的口”表示好像源于真理,其实源于虚假的推理。“豹”、“熊”和“狮子”表示这些事物,这一点可从但以理所看到的类似的兽明显看出来,论到它们,经上如此记着说:
有四只兽从海中上来;第一只像狮子,有鹰的翅膀;我观看,直到它的翅膀被拔去,它从地上被扶起来,两脚站立,像人一样,又有人的心给了它。第二只兽像熊,它半身侧立,有三根肋骨在它口内牙齿间;有人说,起来吞吃多肉。第三只兽像豹,背上有四个翅膀,像鸟的翅膀;这兽也有四个头,有权柄给了他。第四只兽可怕可惧,极其强壮,有大铁牙,吞吃嚼碎,剩下的用脚践踏。(但以理书7:3-7)
这四只“兽”描述了教会的相继状态,从最初到最后,甚至直到它在圣言的一切良善和真理上彻底毁灭;之后就是主的降临。“狮子”表示在它的第一个状态下,圣言的神性真理,以及教会由此的建立,这就是“从地上被扶起来,两脚站立,像人一样,又有人的心给了它”的意思。“熊”描述了当圣言的确被阅读,但不被理解时,教会的第二个状态;“牙齿间的三根肋骨”表示表象和谬误,“多肉”表示作为一个整体的圣言的字义。“豹”描述了教会的第三个状态,“豹”表示在其真理方面被歪曲的圣言;“背上有四个翅膀,像鸟的翅膀”表示对虚假的确认。“可怕可惧的兽”描述了教会的第四个状态或最后状态,这兽表示一切真理和良善的毁灭;因此,经上说“吞吃嚼碎,剩下的用脚践踏”;最后经上描述了主的降临,然后描述了这个教会的毁灭和一个新教会的建立(但以理书7:9-28)。
但以理所看到的这四只兽是一个接一个从海中上来的,而约翰所看到的头三只兽合用一个身体,也是从海中上来的;原因在于,在但以理书,它们描述了教会的相继状态,而在启示录,此处描述了教会的最后状态,之前的所有状态都一起存在于这最后状态中;不过,这兽身体像豹,脚像熊,口像狮子;“豹”和“熊”在各个地方的含义都是一样的;“口像狮子的口”表示源于虚假的推理,因为经上接着说“兽开口说亵渎话”(启13:5-6),“他的头”表示由纯粹的虚假产生的疯狂。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节);“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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