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73

573.“脚像熊的脚

573.“脚像熊的脚”表示充满源于被阅读却不理解的圣言字义的谬误。“脚”表示属世层,也就是终端,“豹”所指的这异端就在这属世层上持续存在,可以说行走,这是圣言的字义;“熊”表示那些阅读圣言却不理解的人,他们由此而有谬误。“熊”表示这些人,这一点从在灵界所看到的熊,以及那里一些身穿熊皮的人向我清楚显明,他们都读圣言,却看不到其中的任何教义真理,还确认其中的真理表象,他们由此而有谬误。在灵界会看到熊,既有有害的熊,也有无害的熊,有些熊是白色的;但它们是通过熊头来区分的;无害的熊有像牛犊或绵羊那样的头。在以下经文中,“熊”就具有这种含义;耶利米哀歌:

他颠覆我的大道,像熊埋伏等着我,又像狮子在隐密处,他使我转离正路,使我荒凉。(耶利米哀歌3:9-11)

以西结书:

我遇见他们必像丢崽子的熊,在那里我必像巨狮吞吃他们,田野的野兽必撕裂他们。(何西阿书13:8)

以赛亚书:

牛犊与少壮狮子一起躺卧,母牛必与熊同食。(以赛亚书11:6, 7)

但以理书:

从海中上来的第二只兽像熊,有三根肋骨在它口内牙齿间。(但以理书7:5)

大卫揪着胡子所打死的狮子和熊(撒母耳记上17:34-37),以及撒母耳记下(17:8)中的熊也具有相同的含义。

这些地方提到“狮子和熊”,是因为“狮子”表示摧毁圣言真理的虚假,“熊”表示谬误,这些谬误也会摧毁它们,但程度没有那么大。因此,在阿摩司书,经上说:

耶和华的日子是黑暗没有光明的日子,就像人躲避了狮子,却遇见了熊。(阿摩司书5:18, 19)。

在列王纪下,我们读到:

以利沙被童子讥笑,他们称以利沙为秃头;于是有两只母熊从森林中出来,撕碎了四十二个童子。(列王纪下2:23, 24)

这种事之所以发生,是因为以利沙代表圣言方面的主(AR 298节);“秃头”表示没有字义的圣言,因而什么都不是(AR 47节);数字“四十二”表示亵渎(AR 583节);“熊”表示确实读了,但不理解的圣言字义。


诠释启示录 #986

986.“并不悔改将

986.“并不悔改将荣耀归给祂”表示他们不愿转向遵行主诫命的生活。这从“悔改”和“将荣耀归给主”的含义清楚可知:“悔改”是指转离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在此是指在最后的审判,以及定罪和惩罚临到他们之前;“将荣耀归给主”是指照主的诫命生活(对此,可参看AE 874节)。

(关于第六诫续)

一个人在自然界所拥有的一切快乐都转变为灵界相对应的快乐,对婚姻的爱之快乐和对通奸的爱之快乐也是如此。对婚姻的爱在灵界由童女来代表,这个童女如此美丽,以至于激起观者的生命快乐;而对通奸的爱在灵界由一个老妇人来代表,这老妇人如此畸形、可怕,以至于激起观者在一切生命快乐上的冷淡和麻木或死亡。这就是为何在天堂,天使的美丽取决于他们的婚姻之爱的品质;在地狱,灵人的丑陋可怕则取决于他们的通奸之爱的品质。总之,天堂天使照其婚姻之爱而在脸、身体动作和言语上拥有生命;而地狱灵照其通奸之爱而在脸上拥有死亡。在灵界,婚姻之爱的快乐从感觉上由各种水果和鲜花发出的香味来代表;而通奸之爱的快乐在那里从感觉上由各种排泄物和腐烂物发出的臭味来代表。此外,通奸之爱的快乐也实际转化为这类东西,因为属于通奸的一切,或说通奸的一切快乐都是属灵的污秽。这就是为何地狱里的妓院会散发出令人呕吐的臭味。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