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73

573.“脚像熊的脚

573.“脚像熊的脚”表示充满源于被阅读却不理解的圣言字义的谬误。“脚”表示属世层,也就是终端,“豹”所指的这异端就在这属世层上持续存在,可以说行走,这是圣言的字义;“熊”表示那些阅读圣言却不理解的人,他们由此而有谬误。“熊”表示这些人,这一点从在灵界所看到的熊,以及那里一些身穿熊皮的人向我清楚显明,他们都读圣言,却看不到其中的任何教义真理,还确认其中的真理表象,他们由此而有谬误。在灵界会看到熊,既有有害的熊,也有无害的熊,有些熊是白色的;但它们是通过熊头来区分的;无害的熊有像牛犊或绵羊那样的头。在以下经文中,“熊”就具有这种含义;耶利米哀歌:

他颠覆我的大道,像熊埋伏等着我,又像狮子在隐密处,他使我转离正路,使我荒凉。(耶利米哀歌3:9-11)

以西结书:

我遇见他们必像丢崽子的熊,在那里我必像巨狮吞吃他们,田野的野兽必撕裂他们。(何西阿书13:8)

以赛亚书:

牛犊与少壮狮子一起躺卧,母牛必与熊同食。(以赛亚书11:6, 7)

但以理书:

从海中上来的第二只兽像熊,有三根肋骨在它口内牙齿间。(但以理书7:5)

大卫揪着胡子所打死的狮子和熊(撒母耳记上17:34-37),以及撒母耳记下(17:8)中的熊也具有相同的含义。

这些地方提到“狮子和熊”,是因为“狮子”表示摧毁圣言真理的虚假,“熊”表示谬误,这些谬误也会摧毁它们,但程度没有那么大。因此,在阿摩司书,经上说:

耶和华的日子是黑暗没有光明的日子,就像人躲避了狮子,却遇见了熊。(阿摩司书5:18, 19)。

在列王纪下,我们读到:

以利沙被童子讥笑,他们称以利沙为秃头;于是有两只母熊从森林中出来,撕碎了四十二个童子。(列王纪下2:23, 24)

这种事之所以发生,是因为以利沙代表圣言方面的主(AR 298节);“秃头”表示没有字义的圣言,因而什么都不是(AR 47节);数字“四十二”表示亵渎(AR 583节);“熊”表示确实读了,但不理解的圣言字义。


诠释启示录 #944

944.“因为独有你

944.“因为独有你是圣的”表示因为祂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此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都来自祂。这从“圣”的含义清楚可知,“圣”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因为唯独这神性是圣的,并被称为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神性因从主发出,故就是主自己;因为从祂发出之物就是那在祂里面之物,因而就是祂自己。这就是为何主是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

从世界的太阳或火焰发出的热和光也是这种情况。热和光来自太阳,因为它们来自在太阳里面的东西;太阳里面是纯粹的火;在太阳之外的这火就是热,这热随着与太阳的距离增加而下降;光是它在太阳之外的物质中的修改或内在行动,但也来自它的火。它们在其中存在并运作的这些物质被称为大气。从一种类似的对应关系中可以得出关于从在天上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热和光的结论。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是神性之爱;由此发出的热是神性良善;由此发出的光是神性真理。发出的热,即神性良善,是在其延伸中的神性之爱;发出的光,即神性真理,是这爱在祂之外的物质中的修改或内在行动。发生这种修改所在的这些物质是属灵的大气,天使们靠属灵的大气呼吸和存活。

由于世上的类似事物是类似的对应关系,或相对应的类比,所以在圣言中,“火”表示爱,“热”表示神性良善,“光”表示神性真理。不同之处在于,正如天堂的热和光使属灵本质具有生气,世界的热和光则使属世本质具有生气。然而,世界的热和光不是凭自己赋予生气,而是凭天堂的热和光,因而凭主赋予生气。提及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主是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因此,唯独祂是神圣的。

(续)

避开邪恶,因为它们是罪,并仰望主的人就进入这种状态。只要他进入这种状态,他就会远离并厌恶如罪的邪恶,从心里承认,并唯独敬拜主,以及祂在人身里面的神性。这是一个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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