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3.“脚像熊的脚”表示充满源于被阅读却不理解的圣言字义的谬误。“脚”表示属世层,也就是终端,“豹”所指的这异端就在这属世层上持续存在,可以说行走,这是圣言的字义;“熊”表示那些阅读圣言却不理解的人,他们由此而有谬误。“熊”表示这些人,这一点从在灵界所看到的熊,以及那里一些身穿熊皮的人向我清楚显明,他们都读圣言,却看不到其中的任何教义真理,还确认其中的真理表象,他们由此而有谬误。在灵界会看到熊,既有有害的熊,也有无害的熊,有些熊是白色的;但它们是通过熊头来区分的;无害的熊有像牛犊或绵羊那样的头。在以下经文中,“熊”就具有这种含义;耶利米哀歌:
他颠覆我的大道,像熊埋伏等着我,又像狮子在隐密处,他使我转离正路,使我荒凉。(耶利米哀歌3:9-11)
以西结书:
我遇见他们必像丢崽子的熊,在那里我必像巨狮吞吃他们,田野的野兽必撕裂他们。(何西阿书13:8)
以赛亚书:
牛犊与少壮狮子一起躺卧,母牛必与熊同食。(以赛亚书11:6, 7)
但以理书:
从海中上来的第二只兽像熊,有三根肋骨在它口内牙齿间。(但以理书7:5)
大卫揪着胡子所打死的狮子和熊(撒母耳记上17:34-37),以及撒母耳记下(17:8)中的熊也具有相同的含义。
这些地方提到“狮子和熊”,是因为“狮子”表示摧毁圣言真理的虚假,“熊”表示谬误,这些谬误也会摧毁它们,但程度没有那么大。因此,在阿摩司书,经上说:
耶和华的日子是黑暗没有光明的日子,就像人躲避了狮子,却遇见了熊。(阿摩司书5:18, 19)。
在列王纪下,我们读到:
以利沙被童子讥笑,他们称以利沙为秃头;于是有两只母熊从森林中出来,撕碎了四十二个童子。(列王纪下2:23, 24)
这种事之所以发生,是因为以利沙代表圣言方面的主(AR 298节);“秃头”表示没有字义的圣言,因而什么都不是(AR 47节);数字“四十二”表示亵渎(AR 583节);“熊”表示确实读了,但不理解的圣言字义。
939.“主神,全能者啊”表示因为祂是神性良善。这从“全能”的含义清楚可知,“全能”是指从祂自己而是、存在、能或拥有能力和存活(参看AE 43, 689节);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祂,因为它们在祂里面,故经上说“主神”;由于祂通过神性真理从神性良善中拥有全能,所以经上说:“主神,全能者啊。”在圣言中,主凭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可参看AE 685节),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神”(AE 24, 220a, 688节)。
(续)
众所周知,人的内在必须先洁净,然后他所行的良善才能成为良善;因为主说:
你们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6)
只有当人照着十诫停止邪恶时,他的内在才得以洁净。只要人不停止这些邪恶,不如罪一样避开并厌恶它们,它们就构成他的内在,就像夹在中间的一层面纱或遮盖物;这在天堂看起来就像遮蔽太阳、遮挡阳光的日食,也像沥青或黑水的源泉,从中只能发出不洁之物。从这内在发出,在世人面前看似良善之物不是良善,因为它被邪恶从里面玷污了;事实上,这是法利赛人的假冒的良善。这良善是来自人的良善,也是寻求功德的良善。当邪恶通过遵行十诫的生活被移除时,情况就不同了。
由于在良善能成为良善之前,邪恶必须被移除,所以十诫是圣言的首要内容;事实上,在摩西和众先知写圣言之前,它们就从西乃山上被颁布了。包含在它们里面的,不是必须实行的良善,而是必须避开的邪恶。由于同样的原因,这些诫命在众教会首先被教导;因为它们被教导给男孩和女孩,好叫人可以通过它们开始他的基督徒生活,而且在成长的过程中决不忘记它们;尽管他如此行。以赛亚书中的这些话也是这个意思:
所献的许多祭物与我何益呢?我的灵魂恨恶你们的素祭、香品、月朔和所定的节期。就是你们多多地祈祷,我也不听。你们要洗濯、自洁,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白如雪;虽红如丹颜,必如羊毛。(以赛亚书1:11–19)
“祭物”、“素祭”、“香品”、“月朔”和“节期”,以及“祈祷”表示敬拜的一切。“你们要洗濯、自洁,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表示这些完全是邪恶的,甚至是可憎的,除非内层从邪恶中洁净。接下来的话表示,然后,它们就都是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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