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73

573.“脚像熊的脚

573.“脚像熊的脚”表示充满源于被阅读却不理解的圣言字义的谬误。“脚”表示属世层,也就是终端,“豹”所指的这异端就在这属世层上持续存在,可以说行走,这是圣言的字义;“熊”表示那些阅读圣言却不理解的人,他们由此而有谬误。“熊”表示这些人,这一点从在灵界所看到的熊,以及那里一些身穿熊皮的人向我清楚显明,他们都读圣言,却看不到其中的任何教义真理,还确认其中的真理表象,他们由此而有谬误。在灵界会看到熊,既有有害的熊,也有无害的熊,有些熊是白色的;但它们是通过熊头来区分的;无害的熊有像牛犊或绵羊那样的头。在以下经文中,“熊”就具有这种含义;耶利米哀歌:

他颠覆我的大道,像熊埋伏等着我,又像狮子在隐密处,他使我转离正路,使我荒凉。(耶利米哀歌3:9-11)

以西结书:

我遇见他们必像丢崽子的熊,在那里我必像巨狮吞吃他们,田野的野兽必撕裂他们。(何西阿书13:8)

以赛亚书:

牛犊与少壮狮子一起躺卧,母牛必与熊同食。(以赛亚书11:6, 7)

但以理书:

从海中上来的第二只兽像熊,有三根肋骨在它口内牙齿间。(但以理书7:5)

大卫揪着胡子所打死的狮子和熊(撒母耳记上17:34-37),以及撒母耳记下(17:8)中的熊也具有相同的含义。

这些地方提到“狮子和熊”,是因为“狮子”表示摧毁圣言真理的虚假,“熊”表示谬误,这些谬误也会摧毁它们,但程度没有那么大。因此,在阿摩司书,经上说:

耶和华的日子是黑暗没有光明的日子,就像人躲避了狮子,却遇见了熊。(阿摩司书5:18, 19)。

在列王纪下,我们读到:

以利沙被童子讥笑,他们称以利沙为秃头;于是有两只母熊从森林中出来,撕碎了四十二个童子。(列王纪下2:23, 24)

这种事之所以发生,是因为以利沙代表圣言方面的主(AR 298节);“秃头”表示没有字义的圣言,因而什么都不是(AR 47节);数字“四十二”表示亵渎(AR 583节);“熊”表示确实读了,但不理解的圣言字义。


诠释启示录 #1055

1055.“将要从深

1055.“将要从深渊中上来,又要走向灭亡”表示它虽为了形式而被承认为神性,但仍遭弃绝。这从“从深渊中上来”和“走向灭亡”的含义清楚可知:“从深渊中上来”当论及那些属于巴比伦的人中间的圣言时,是指为了形式而被接受并承认为神性(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走向灭亡”是指不是被承认,而是被弃绝。众所周知,那些属于巴比伦的人就是这样对待圣言的。事实上,圣言被承认为神性,是因为主对彼得所说关于钥匙的话,因为关于十字架受难、马利亚和使徒们的历史,还因为一些能被他们扭曲来支持他们统治的经文。由于这一切都来自圣言,而他们的宗教就建立在它们上面,所以如果圣言不被承认为神性,那么这个宗教本身就会倒塌,他们就不能再统治圣物,甚至不能再被称为基督徒了。尽管如此,他们仍弃绝圣言,这也是众所周知的,因为普通民众不读圣言,教导圣言的修道士也很少读圣言。许多人废去了圣言的神圣性,这从他们的著述和话语明显看出来,因为圣言所包含的内容与教皇的法令和诏书不相符,还因为巴比伦在那里被生动描述,并被判入地狱。这些就是弃绝它的原因。这一切清楚表明,圣言被承认为神性只是为了形式。当明白“朱红色的兽”是指圣言,“骑在它上面的淫妇或女人”是指宗教说服,这种宗教说服视统治为目的,视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圣物为手段时,这些话表示这些事就变得显而易见了。

(关于第二种亵渎续)

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由此处于对统治的爱,贪恋并获得统治权,后来又利用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圣物行使统治权的人,就是亵渎者。因为为了自我,也就是为了显赫和由此而来的崇敬,以及一种自我崇拜而对统治之爱的快乐是一种地狱的快乐。此外,这种快乐在地狱掌权,因为在地狱,人人都想成为最大的,而在天堂,人人都想成为最小的。出于一种地狱的快乐统治圣物就是亵渎它们。

但对教会圣物的这第二种亵渎,不像对它们的前一种亵渎。那些通过打开属灵心智实现了与天堂的交流之人犯了前一种亵渎罪;而那些属灵心智没有打开,或没有通过该心智实现与天堂的交流之人犯了这第二种亵渎罪。因为只要对统治之爱的快乐居于人里面,属灵心智就无法打开,与天堂的交流对他来说是不可能的。

此外,这些亵渎者死后的命运不同于前者。如前所述,前者处于持续不断的幻想谵妄中;但这些人仇恨主,仇恨天堂、圣言、教会和教会的一切圣物。他们陷入这种仇恨,是因为他们的统治权被剥夺了;因此,他们的状态变成了相反的状态。他们看上去就像某种火热的东西,他们的地狱就像着了火或火灾;因为地狱之火无非是出于自我之爱统治的欲望。他们就在最坏的人当中,被称为魔鬼;而其余的人被称为撒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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