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3.“脚像熊的脚”表示充满源于被阅读却不理解的圣言字义的谬误。“脚”表示属世层,也就是终端,“豹”所指的这异端就在这属世层上持续存在,可以说行走,这是圣言的字义;“熊”表示那些阅读圣言却不理解的人,他们由此而有谬误。“熊”表示这些人,这一点从在灵界所看到的熊,以及那里一些身穿熊皮的人向我清楚显明,他们都读圣言,却看不到其中的任何教义真理,还确认其中的真理表象,他们由此而有谬误。在灵界会看到熊,既有有害的熊,也有无害的熊,有些熊是白色的;但它们是通过熊头来区分的;无害的熊有像牛犊或绵羊那样的头。在以下经文中,“熊”就具有这种含义;耶利米哀歌:
他颠覆我的大道,像熊埋伏等着我,又像狮子在隐密处,他使我转离正路,使我荒凉。(耶利米哀歌3:9-11)
以西结书:
我遇见他们必像丢崽子的熊,在那里我必像巨狮吞吃他们,田野的野兽必撕裂他们。(何西阿书13:8)
以赛亚书:
牛犊与少壮狮子一起躺卧,母牛必与熊同食。(以赛亚书11:6, 7)
但以理书:
从海中上来的第二只兽像熊,有三根肋骨在它口内牙齿间。(但以理书7:5)
大卫揪着胡子所打死的狮子和熊(撒母耳记上17:34-37),以及撒母耳记下(17:8)中的熊也具有相同的含义。
这些地方提到“狮子和熊”,是因为“狮子”表示摧毁圣言真理的虚假,“熊”表示谬误,这些谬误也会摧毁它们,但程度没有那么大。因此,在阿摩司书,经上说:
耶和华的日子是黑暗没有光明的日子,就像人躲避了狮子,却遇见了熊。(阿摩司书5:18, 19)。
在列王纪下,我们读到:
以利沙被童子讥笑,他们称以利沙为秃头;于是有两只母熊从森林中出来,撕碎了四十二个童子。(列王纪下2:23, 24)
这种事之所以发生,是因为以利沙代表圣言方面的主(AR 298节);“秃头”表示没有字义的圣言,因而什么都不是(AR 47节);数字“四十二”表示亵渎(AR 583节);“熊”表示确实读了,但不理解的圣言字义。
1035.“住在地上的人喝醉了她淫乱的酒”表示那些属于教会的人因歪曲而变得疯狂。这从“喝醉”、“酒”、“淫乱”和“住在地上的人”的含义清楚可知:“喝醉”是指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参看AE 376f节);“酒”是指属灵真理(对此,也可参看AE 376节);“淫乱”是指对真理的歪曲,如刚才所述;“住在地上的人”是指那些属于教会的人。前面经常说明,在圣言中,“地”表示教会。由此清楚可知,“住在地上的人喝醉了她淫乱的酒”表示那些属于教会的人因歪曲而变得疯狂。
关于在圣言中,“醉酒”和“喝醉”所表示的疯狂,它不是来自虚假,而是来自被歪曲的真理。原因在于,来自天堂的真理,同时来自地狱的虚假进入理解力,这会造成心智的纷争,还造成像世上醉鬼那样的疯狂。但只有那些处于邪恶,并通过圣言确认邪恶之虚假的人才受制于这种疯狂;因为圣言的一切都是真理,并与天堂相通,而邪恶之虚假来自地狱。但属灵的醉酒不会从非出于邪恶的虚假中发生,因为这些虚假没有扭曲和摧毁隐藏在字义里面的属灵真理,它们不会像出于邪恶的虚假那样孵化出邪恶。
非出于邪恶的虚假可比作不纯净的水,喝了后不会醉;但出于邪恶的虚假可比作酒或烈性饮料,它们会导致醉酒。因此,在圣言中,经上说这种疯狂是由酒造成的,这酒被称为“淫乱的酒”,在耶利米书中被称为“巴比伦的酒”:
巴比伦是耶和华手中的金杯,使全地沉醉;列族喝了她的酒,于是列族就发疯了。(耶利米书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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